2019-05-31 14:49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大山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電鰻快報》(原號外財經)發現,雖然朗進科技財務數據較為靚麗,但其子公司卻存在違反稅法、招標法而被處罰。
????????《電鰻快報(原號外財經)》文 / 大山
????????山東朗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朗進科技”)IPO申請獲得批準,軌道交通空調及變頻控制器產品合計占公司營業收入收入90%以上。
????????2015年-2017年,朗進科技營業收入分別為16,450.74萬元、30,231.51萬元、41,197.04萬元,凈利潤分別為1,544.61萬元、4,354.68萬元、6,202.00萬元。
????????《電鰻快報》(原號外財經)發現,雖然朗進科技財務數據較為靚麗,但其子公司卻存在違反稅法、招標法而被處罰。
????????2016年1月29日,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市南分局針對青島朗進未按規定期限報送財務報表,作出青地稅南簡罰[2016]237號《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簡易),對青島朗進處罰款5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日,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市南分局針對朗進科技青島分公司未按規定期限報送財務報表,作出青地稅南簡罰[2016]240號《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簡易),對青島分公司處罰款50元。
????????2016年2月、2016年7月,江蘇省蘇州地方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針對蘇州朗進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申報納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分別作出蘇州地稅-簡罰(2016)190號、蘇州地稅-簡罰(2016)140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分別處罰款100元、300元。
????????《電鰻快報》(原號外財經)注意到,2017年9月,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向朗進科技子公司沈陽朗進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沈開建罰決字[2017]第1501957號),針對沈陽朗進新建辦公樓、設備用房、車間土建工程監理合同在備案過程中未依法招標的行為,認定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
????????2017年9月18日,沈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向朗進科技子公司沈陽朗進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沈城行執經開罰決字[2017]第1501536號),針對沈陽朗進未取得工程施工招標擅自進行辦公樓、設備用房、車間建設的行為,認定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根據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擬對沈陽朗進作出限期40日內補辦手續并罰款16,255元的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因公司工作人員不熟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延誤了相關資料的收集和前期證書辦理,造成朗進科技子公司沈陽朗進工業建設項目(規劃面積為8,585.63㎡)的首期辦公樓、車間、設備用房尚未取得產權證書,截至2017年12月31日,該部分房產的實際建筑面積4,913.63㎡,占發行人房產面積總額的12.43%,賬面價值738.93萬元,占發行人房產總價值的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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