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5 06:47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劉云峰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電鰻快報》注意到,新浪財經報道稱,截止2019年07月22日,新浪股民維權平臺有4名專業律師代理該公司維權,平臺目前已收到47件針對匯嘉時代的維權,其中45件被律師接受。
????????《電鰻快報》文/劉云峰
????????7月24日晚間,新疆匯嘉時代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匯嘉時代”)發布公告稱,2019年7月24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電鰻快報》了解到,2019年3月15日,匯嘉時代布公告稱,公司在內部控制自查過程中,發現公司全資子公司新疆匯嘉時代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嘉小貸”)存在客戶貸款轉貸給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錦海及其關聯方使用的情形。通過自查,上述資金最終主要流向公司實際控制人控 制的新疆匯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嘉集團”)下屬的昌吉市匯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昌吉匯投”)建設的昌吉購物中心項目。
????????該公告迅速引起了交易所的關注,2019年3月1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匯嘉時代下發問詢函,要求公司對匯嘉小貸將客戶貸款轉貸給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使用的情形進行更為詳盡的披露。2019年3月23日,匯嘉時代發布《關于新疆匯嘉時代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資金轉貸給關聯方情況補充說明的公告》,2019年4月30日,匯嘉時代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新證調查字 2019015 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此次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匯嘉時代、新疆匯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嘉集團)、和田帝辰醫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帝辰醫藥)、克拉瑪依匯嘉文化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嘉文化)、新疆樂天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天建設)的 實際控制人均為潘錦海。新疆誠尚德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尚德商貿)、新疆寶開茂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開茂建材)的實際控制人為潘錦耀,潘錦耀系潘錦海之弟。潘錦財系潘錦海之兄。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潘錦海、潘錦財為匯嘉時代的關 聯自然人,匯嘉集團、帝辰醫藥、匯嘉文化、樂天建設、誠尚德商貿、寶開茂建材為匯嘉時代的關聯法人,匯嘉時代與上述人員、單位構成關聯關系。
????????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匯嘉時代及其全資子公司匯嘉小貸與匯嘉集團等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 29,690 萬元。在證監會正式立案調查前,該關聯交易資金已全部歸還。匯嘉時代及匯嘉小貸與關聯方發生上述關聯交易,均達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關于關聯交易的披露標準,應當及時進行披露,并在公司半年度報告中披露。而匯嘉時代未按照《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履行臨時報告披露義務,也未在2018 年半年度報告披露上述關聯交易的行為,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上市公司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的行為。
組織、策劃并實施關聯交易
《行政處罰決定書》還指出,匯嘉時代、匯嘉小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潘錦海,,是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匯嘉時代董事、副總經理、匯嘉小貸總經理王立峰,董事、總經理薛意靜,董事、財務總監高玉杰,;匯嘉時代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匯嘉小貸監事董鳳華未勤勉盡責,王立峰、薛意靜、高玉杰、董鳳華是上述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證監會覺得對匯嘉時代給予警告,并處以 30萬元罰款。對潘錦海給予警告,并處以25萬元罰款。對王立峰、薛意靜、高玉杰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對董鳳華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電鰻快報》注意到,新浪財經報道稱,截止2019年07月22日,新浪股民維權平臺有4名專業律師代理該公司維權,平臺目前已收到47件針對匯嘉時代的維權,其中45件被律師接受。相關律師表示,正在開展投資者索賠預登記,暫定:在2019年4月29日(含當日)前買入匯嘉時代(603101),并在2019年4月30日(含當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預登記。由此可見,除了上述證監會處罰外,匯嘉時代或還存在因上述事件受到訴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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