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8 12:11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李炳瑤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在研究該公司的提供的上市資料時,《電鰻財經》注意到,華道股份的研發費用率低于行業均值約2個百分點,其創業板屬性遭到質疑。此外,該公司因應收賬款回款比例“蹊....
????????《電鰻財經》文 / 李炳瑤
????????8月11日,蘇州華道生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道股份)創業板IPO已完成了第二輪問詢。招股書顯示,華道股份主要從事醫藥中間體、農藥中間體和新材料等精細化學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是一家具有自主創新和研發能力的高新技術企業。
????????在研究該公司的提供的上市資料時,《電鰻財經》注意到,華道股份的研發費用率低于行業均值約2個百分點,其創業板屬性遭到質疑。此外,該公司因應收賬款回款比例“蹊蹺”而遭到了發審委的質疑,其實控人身涉股權糾紛卻不充分披露。
????????研發費用率低 創業板屬性遭質疑
????????招股書顯示,截至最新一版招股書簽發日,華道股份已取得9項發明專利、23項實用新型專利、3項軟件著作權以及若干項非專利技術。
????????在華道股份的9項發明專利中,除一項“辣椒堿同系物的人工合成方法”是在2009年取得的外,其他8項發明專利都是在2017年至2021年取得。
????????從2019年至2021年(以下簡稱報告期)華道股份的研發投入金額分別為761.71萬元、904.56萬元和1190.61萬元;同期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24%、2.62%和3.46%。
????????值得注意的是,華道股份的研發費用率落后于同行可比公司2個百分點,2019年和2020年,其可比公司的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5.2%和5.15%。
????????華道股份的研發費用率較低引起了發審委的問詢,發審委要求該公司結合核心技術的認定標準、應用項目及效果、形成收入情況,說明發行人核心技術來源、形成過程,核心技術認定的準確性,較其他同類可比技術的競爭優勢及其先進性,為行業通用技術還是發行人獨創技術,是否存在被替代、淘汰的風險。
????????其次,發審委要求華道股份說明報告期內研發費用占比逐年持續下降的原因;結合行業技術發展趨勢、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研發情況、發行人在研項目所處階段及進展等,說明發行人是否具備新產品或技術的研發能力,是否具備持續創新能力。此外,結合發行人研發費用、營業收入及凈利潤的復合增長率、各類產品核 心競爭力、技術先進性、行業未來發展方向、市場潛力、核心技術、技術儲備情況,詳細分析并說明自身成長性以及創新、創造、創意或其中某一項的特征,發行人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
????????應收賬款回款比例遭質疑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華道股份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35億元、3.46億元和3.44億元,分別實現凈利潤3677.17萬元、5936.38萬元和6380.77萬元。
????????分產品來來看,華道股份主要產品苯磺酰氯系列收入占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50.79%、43.94%和67.86%;8-羥基喹啉系列收入占比分別為44.56%、26.06%和5.74%;3-異色滿酮收入占比分別為4.65%、30.00%和26.40%。
????????值得注意的是,華道股份應收賬款回款占比較高及回款比例較低遭深交所問詢。報告期內,華道股份應收賬款賬面余額分別為1.06億元、1.69億元和1.14億元,應收賬款余額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5.06%、48.90%和33.29%。
????????招股書顯示,2018-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各期末,華道股份應收賬款余額累計回款比率分別為99.03%、95.80%、74.08%和29.60%。
????????對此,深交所要求華道股份結合各期末應收賬款主要客戶的采購內容、應收賬款余額及期后回款情況,分析部分客戶在各期末的應收賬款余額波動較大的合理性,2020年末、2021年上半年應收賬款回款比例較低的原因。
????????報告期內,華道股份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別為2.75次、2.51次和2.43次。對比同行業可比公司,華道股份應收賬款在2019年、2020年均低于行業均值的7.85次和7.69次。華道股份稱,“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較低,未來公司將通過逐步擴大銷售規模、進一步增強銷售收款管理等方式提高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
????????由于應收賬款回款較慢,華道股份報告期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波動較大,分別為4571.67萬元、-1665.53萬元和9273.47萬元,與凈利潤水平存在差異。華道股份在招股書中披露,“由于近幾年公司處于快速成長期,下游客戶的應收賬款存在一定的信用賬期。另外,公司3-異色滿酮在采購時需要預付貨款”。
????????實控人身涉股權糾紛 為何不披露?
????????華道股份的前身是蘇州華海生物藥業有限公司,是由劉明榮、周培良等4名股東于 2012年11月28日出資設立。
????????自2015年改制以來,華道股份股權變動頗為頻繁,共經歷了9次股份轉讓及5次增資。截至招股書簽署日,劉明榮直接持有公司37.62%股份,并通過九道投資控制公司13.6%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51.22%的股份,為該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并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職務。
????????值得一提的是,劉明榮于報告期內曾存在一起股權轉讓糾紛訴訟,但該公司在招股書中未予以披露。
????????華道股份工商信息顯示,根據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0)蘇0211執保77號,2020年1月20日至2月20日,劉明榮1000萬人民幣的股權被法院凍結,但并未顯示其具體凍結原因。
????????裁判文書網顯示,劉明榮股權被凍結的原因為股權轉讓糾紛。裁定書顯示,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7日受理了申請人唐志毅訴被申請人王偉、劉明榮股權轉讓糾紛一案,案號為:(2020)蘇0211民初193號。
????????那么,前述股權轉讓糾紛究竟是怎樣的?案件是否完結?是否會影響華道股份股權穩定性?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屬于報告期內事項,但華道股份招股書對前述實控人的股權糾紛及股權凍結信息只字未提,僅僅是在首輪問詢回復中披露了此前的股權轉讓事項。
????????據悉,2017年6月,由于看好公司發展前景,唐志毅決定增資華道股份170萬股,彼時由市場化談判確定的增資價格為13.5元/股,增資金額為2295萬元。
????????2019年7月,唐志毅認為公司IPO進展較慢,要求至少按13.5元/股價格退出,彼時公司潛在投資人王偉認為其股價過高,只愿意按照后續引入投資人的價格受讓,最終與劉明榮協商確定,受讓股份仍按照13.5元/股支付給唐志毅,但高出8元/股的部分由劉明榮補足,此次股權轉讓完成后,王偉便以1.87%的持股比例位列公司第九大股東。
????????不過,前述交易完成后僅半年時間內,唐志毅對王偉與劉明榮提起訴訟,案由為股權轉讓糾紛,該案件已于2020年1月22日以調解方式結案。
????????2020年8月,王偉因個人資金原因又將170萬股以8元/股的價格轉讓給錢正全,目前,錢正全位列公司第四大自然人股東,持股比例為1.36%。
????????業內資深證券律師認為,“正常情況下與發行人相關的訴訟是應該披露的,雖然金額不算太大,但畢竟是涉及報告期內實控人的股權糾紛問題,因為實控人在公司持股比例超過5%了,他的股權如果發生變化會對公司產生重大的影響,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是需要披露的。”
????????該律師表示,“如果公司認為涉案的股權比例小、對公司和控股權不發生實質性影響,這種情況對于其他股東來說是可以不披露的;但如果說股權糾紛訴訟、股權凍結等涉及公司實際控制人,那么哪怕他1%的股權變動也會導致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較大變動,所以當持股5%以上的股東持股比例有可能發生變動,或者說實際發生變動的情況下,都是應當披露的,投資者對這些情況有知情權。”
????????華道對上述股權糾紛的披露不充分是否違反了發審委的相關規定?
????????對于以上問題,《電鰻財經》向華道股份發去了求證函,但截至發稿之時并未收到該公司的回復。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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