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2 18:18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電鰻號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新亞制程存在資金占用事項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部分主營業務收入確認方法不恰當、2022年度報告部分信息披露不準、原控股股東股份質押信息...
《電鰻財經》文電鰻號
近日,新亞制程發布公告稱,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 01120240003 號)。原文顯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2023 年 12 月 18日,我會決定對你單位立案。”同日,新亞制程原實際控制人徐琦也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 01120240004 號)。
此外,新亞制程還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以下簡稱“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新亞制程存在資金占用事項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部分主營業務收入確認方法不恰當、2022 年度報告部分信息披露不準、原控股股東股份質押信息披露不準確等問題。
公告顯示,針對新力達集團資金占用以及新亞制程 2021 年度報告部分主營業務收入確認方法不恰當,公司時任董事長許雷宇、時任總經理胡大富、董事會秘書伍娜以及時任財務總監胡丹承擔主要責任。針對新亞制程 2022 年度報告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2022 年度報告以及 2023 年三季度報告部分主營業務收入確認方法不恰當、2022 年度報告部分信息披露不準確的事項,董事長兼總經理王偉華、財務總監陳多佳以及董事會秘書伍娜承擔主要責任。針對新力達集團股份質押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董事會秘書伍娜承擔主要責任。
依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新亞制程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王偉華、陳多佳、伍娜、許雷宇、胡大富、胡丹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據悉,新亞制程是一家專注于新材料(電解液、膠粘劑)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以及電子制程產品銷售業務的企業。
此次證監會對新亞制程的立案調查,顯示出監管部門對信披違規行為的嚴肅態度。在當前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證監會將繼續加大對信披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新亞制程相關事件也給投資者帶來警示,在投資過程中,投資者應提高警惕,加強對上市公司的信披情況的關注和分析,防范信披違規風險。
首先,投資者應關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實、完整、及時。可以通過查閱公司的年報、季報等公開信息,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事項等。同時,還可以關注上市公司的公告、新聞報道等,了解公司的最新動態。
其次,投資者應提高自身的投資素養,增強風險意識。在投資過程中,關注公司的基本面,避免盲目跟風、炒作概念股等行為。同時,投資者也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電鰻財經》將對新亞制程的立案調查結果,及其股價表現保持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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