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0 14:46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電鰻號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ST富潤解釋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全面停止傳統互聯網營銷業務,應收賬款回款周期延長,根據現行會計政策,報告期對部分應收賬款計提信用減值損失,....
《電鰻財經》電鰻號/文
????????《電鰻財經》關注到,浙江富潤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ST富潤”)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1120230033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2024年4月24日,*ST富潤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浙處罰字〔2024〕8號)。近日,*ST富潤發布公告稱,2024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8號、〔2024〕19號、〔2024〕20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8號)顯示,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ST富潤全資子公司泰一指尚虛構廣告代理流程,以二級廣告代理商的名義,向俠某行(上海)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俠某行)或其安排的微嵐某空(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采購流量后,銷售給雙方商定的上海某韻廣告有限公司、西藏某韻廣告有限公司、拉薩某娛傳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沒有商業實質的空轉代理業務。公司通過前述虛構業務,虛增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導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和2022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2023年4月28日,*ST富潤發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對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和2022年半年報等報告的相關財務數據進行調整。*ST富潤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
????????趙林中作為公司時任董事長,負有對公司全面管理的職責,但未勤勉謹慎履行職責,未能保證任職期間公司相關報告真實、準確、完整,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江有歸作為公司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以及子公司泰一指尚時任董事長,知悉泰一指尚與俠某行開展合作,但未能關注業務存在異常并采取相應措施,未勤勉謹慎履行職責,未能保證任職期間公司相關報告真實、準確、完整,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付海鵬作為公司時任董事、常務副總經理以及子公司泰一指尚時任總經理,組織實施案涉虛構業務,未能保證任職期間公司相關報告真實、準確、完整,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綜合考慮上述案件違法事實系虛構業務、違法行為持續時間、公司已追溯調整相關財務數據、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詢問及提供材料等情況,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ST富潤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50萬元罰款;對趙林中、江有歸、付海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50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9號)顯示,時任*ST富潤董事會秘書張玉蘭就上述相關事項提出申辯,但浙江證監局綜合相關情況,對張玉蘭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張玉蘭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20號)顯示,時任*ST富潤財務總監王燕,也就上述相關事項提出申辯,但浙江證監局綜合相關情況,對王燕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浙江證監局決定對王燕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罰款。
????????《電鰻財經》關注到,*ST富潤主要從事互聯網服務。公司互聯網服務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卡賽科技、富潤數鏈實施。公司控股子公司富潤數鏈則基于區塊鏈、大數據技術,聚焦政府市場監管業務。
????????*ST富潤 2023年年報
????????近期,*ST富潤發布的最新年報顯示,2023 年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 9,323.17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下滑 52.11%;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6,772.10 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減少虧損 1,831.94 萬元。
????????2023年度業績預虧公告
????????值得關注的是,2024 年 1 月 27 日,*ST富潤發布的2023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顯示,公司預計2023年年度實現營業收入約為1.30億元,2023年年度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后的營業收入約為1.22億元。公司預計2023年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0,000 萬元到-46,000萬元。
????????對于業績預虧的主要原因,*ST富潤解釋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全面停止傳統互聯網營銷業務,應收賬款回款周期延長,根據現行會計政策,報告期對部分應收賬款計提信用減值損失,影響2023年度經營業績。此外,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財政部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新金融工具準則,公司持有其他非流動交易性金融資產受宏觀經濟等外部環境因素影響,公允價值下降,影響2023年度經營業績。
????????2023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及致歉公告
????????2024 年 4 月 16 日,*ST富潤發布2023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及致歉公告,更正后經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公司2023年年度實現營業收入約為9,350萬元。預計公司2023年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56,000萬元左右。
????????*ST富潤解釋稱,上述營收更正的主要原因為公司經自查,部分營業收入按凈額法確認等需調減營業收入3500萬元所致。公司本著謹慎性原則,合理預估相關風險,對2023年度業績預告數據進行修正;凈利潤更正的主要原因系按泰一指尚實際賬齡調增信用減值損失8500萬元左右影響所致。本著謹慎性原則,合理預估相關風險,對2023年度業績預告數據進行修正。
????????關于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繼續實施其他風 險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電鰻財經》還關注到,2024 年 4 月 27 日,*ST富潤發布公告稱,因公司 2023 年度經審計后的營業收入為 9,323.17 萬元;公司 2023 年年度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后的營業收入為7,289.77 萬元,且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 為-51,425.20萬元,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3.2 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2023 年度審計報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網的《浙江富潤 2023 年度審計報告》),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9.3.2 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開市起停牌 1 天,將于 2024年 4 月 30 日開市起復牌。
????????此外,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見的《2023 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 9.8.1 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公司股票將被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 9.1.4 條規定:公司股票同時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公司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ST 富潤”變更為“*ST 富潤”。
????????截至2024年5月17日收盤,*ST 富潤股價報收1.05元?!峨婗犡斀洝穼υ摴竞罄m業績表現,及其股價走勢保持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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