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7 09:15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高偉 | [IPO]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電鰻財經》經調查研究發現,公司此次IPO存在很多疑點,尤其是研發能力方面,備受市場質疑。
《電鰻財經》文/高偉
12月27日,黃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黃山谷捷”)公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公司即將在創業板上市發行。
但《電鰻財經》經調查研究發現,公司此次IPO存在很多疑點,尤其是研發能力方面,備受市場質疑。
研發能力弱還不舍投入
據招股書,2021年-2023年,公司的研發費用分別為494.09萬元、1234.41萬元、1840.03萬元,分別占當期營業收入的1.93%、2.3%、2.42%,同行可比公司研發費用率的平均值分別為5.29%、6.83%、5.13%。其中,2022年的研發費用率僅是同業的1/3。2024年上半年,該公司的研發費用占比也僅為3.40%。與同行業上市公司有著明顯的差距。
除了舍不得投入外,公司的合作研發也引發質疑。首輪問詢函顯示,黃山谷捷與黃山學院開展合作研發,合作研發人員由黃山學院鮑捷團隊,黃山谷捷周斌等人組成。國家知識產權局顯示,申請日為2019年3月13日的發明專利“石墨烯基IPM模塊的先進封裝結構及加工工藝”的申請人為黃山寶霓二維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和黃山谷捷前身黃山谷捷散熱科技有限公司,發明人中出現了鮑婕和徐文藝的名字。而鮑婕曾持有黃山寶霓二維新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2018年4月12日全部退出后仍任該公司財務負責人。徐文藝持有該公司10%股權。2024年4月16日黃山寶霓二維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注銷。
市場質疑,黃山谷捷是與黃山學院鮑捷團隊一起合作研發,又與鮑捷曾經控制的企業一起申請專利,這是否也意味著黃山谷捷與黃山寶霓二維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也存在合作研發的情形?其中存在怎樣的關聯?
黃山谷捷回復表示,公司與黃山寶霓的合作于2019年結束,不在報告期內,招股書無需披露;該事項不存在未披露的關聯方或關聯交易。不過,黃山谷捷共與黃山學院簽訂兩次科技項目技術開發合同。首次是2018年10月,有效期限至2019年末。第二次是2021年3月,有效期至2023年3月。首輪問詢函顯示,合同有效期內,共獲授權發明專利3項,發明人中都有鮑婕的名字。
難擔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研發方面,黃山谷捷對鮑婕及黃山學院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賴,但該公司卻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招股書 技術創新情況
今年8月9日,黃山谷捷上會接受審議,這也是新“國九條”后創業板上會首單。之所以選擇申請創業板上市,黃山谷捷稱,公司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擁有10項發明專利和14項實用新型專利。不過,其研發費用及人員學歷問題或是關注的焦點。
《電鰻財經》發現,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條件中,對研發費用率、研發人員占員工總數的比重均做出了具體規定,如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研發費用率不低于3%;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從研發投入及研發人員占比來看,黃山谷捷并未達到高新技術企業的兩個關鍵指標。
員工方面,2021年末至2023年末,黃山谷捷分別擁有297名、573名、664名員工,其中研發人員分別為16人、40人、48人,占比為5.39%、6.98%、7.23%。在上述的研發人員中,黃山谷捷分別有13名、28名、31名研發人員的學歷在大專及以下,占了大半。比如2023年末,大專及以下研發人員31名,占比64%。
另外,公司的研發費用率也低于3%,沒有達到高新技術企業的門檻。那么,黃山谷捷是如何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對此,黃山谷捷向媒體表示:“流程合法合規。”
招股書顯示,黃山谷捷因身為高新技術企業,報告期內,公司也一直享受所得稅減按15%繳納的稅收優惠政策。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將于今年9月17日到期。目前證書已經到期,公司不能繼續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證書,那么公司將不能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公司的經營業績或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
尤為注意的是,公司PO前突擊大幅增加研發投入后才滿足上市條件。2021年至2023年,黃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黃山谷捷”)的研發費用從不足500萬元迅速增長至1840.03萬元。2022年研發費用突增后,黃山谷捷才滿足創業板定位相關指標中“最近一年研發投入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最近三年研發投入復合增長率不低于15%”的要求。
該公司研發費用歸集準確性在第一、二輪問詢函中均遭深交所問詢。深交所在第二輪審核問詢函中明確指出,黃山谷捷在研發費用核算上存在瑕疵,包括研發高管兼任管理職責但薪酬未予分攤、具體項目的研發工程師的部分薪酬未計入合同履約成本、研發項目結項后未及時轉出。
《電鰻財經》將對黃山谷捷上市后的股價走勢,未來發展情況保持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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