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2 09:43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高偉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期內,各子公司的虧損情況也有所披露:杭州辰芯在2021年-2023年持續虧損,自2020年成立,業務處于起步階段,公司持續加大自主研發投入,整體尚未盈利;大...
《電鰻財經》文/高偉
2024年9月末,因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中記載的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需要補充提交,長春長光辰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光辰芯”)科創板IPO進入中止狀態。公司本次擬募資15.57億元。 《電鰻財經》經調查研究發現,公司此次IPO招股書存在四大疑點,逐漸為市場關注。對于本網的求證函,該公司始終保持沉默。
未上市業績已現疲態
據招股書,2020年至2022年,長光辰芯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分別為5,938.72 萬元、-3,316.85 萬元和-8,314.81 萬元,已經出現兩年的虧損,合計虧損超1.1億元。該公司稱,公司2021年、2022年虧損主要系計提較大金額股份支付所致,且股份支付中絕大多數系因對實際控制人王欣洋低價授予大額股份且未約定服務期而一次性確認。
并且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2020年、2021年,公司分別進行現金分紅1,475萬元、2,212.50萬元,2022年末的累計未彌補虧損由本次發行上市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東按發行后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同承擔,公司存在一定期限內無法進行現金分紅的可能性。
在今年6月底披露的問詢回復函中,該公司更新了2023年的財務指標,據最新披露數據:2021年至2023年,該公司歸母凈利潤為17,419.87 萬元,實現了扭虧。不過,細心的投資者會發現,該公司的營業收入卻在原地踏步!2021-2023 年度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 41,060.77 萬元、60,440.74 萬元和60,483.54 萬元,其中2023年的營業收入同比微增0.07%。
也就是說,公司雖然凈利潤出現了扭虧,但其營業收入卻動力不足。這讓人們對其業績的持續產生嚴重懷疑。
業內人士稱,雖然短期內利潤這種增長可能為企業帶來積極的財務表現,但企業需要制定長期戰略規劃和持續發展策略,以確保其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未上市就出現業績的滑坡,這是擬上市公司的大忌。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期內,各子公司的虧損情況也有所披露:杭州辰芯在2021年-2023年持續虧損,自2020年成立,業務處于起步階段,公司持續加大自主研發投入,整體尚未盈利;大連辰芯同樣三年連虧,自2021年成立,主要培養研發與技術人員,并逐步承擔部分研發的職責,尚未盈利;長光圓芯除2021年未納入合并范圍 外,2022年、2023年也均虧損,處于封裝業務的試生產階段,規模體量較小,尚未盈利。
技術迭代快公司研發不給力
隨著CMOS圖像傳感器更新迭代與下游應用場景新興發展,長光辰芯必須保持持續的技術創新、產品迭代,不斷實現新技術突破和新產品落地。長光辰芯產品具有技術含量高、研發周期長、前期投入大等特點,報告期內公司研發投入金額分別為5,627.93萬元、6,462.71萬元和8,419.97萬元。若公司未來技術迭代和產品研發方向偏離市場發展趨勢、落后于競爭對手,或者公司在研發過程中技術未能突破、開發的產品不能契合市場需求,則可能導致前期研發投入難以收回,不利于公司保持核心競爭力,從而對公司的持續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長光辰芯的研發強度在不斷降低。
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分別為5,627.93萬元、6,462.71萬元和8,419.97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8.41%、15.74%、13.93%,占比逐年下降。另外,公司研發費用-職工薪酬大幅增長,部分研發部門工作內容無法判斷與研發的關聯性,如應用研發部負責產品應用信息的收集,與客戶溝通,判斷修改后的產品設計指標是否符合客戶應用需求;研發費用-材料費先減后增,與
研發費用整體變動趨勢不一致等。
公司在問詢回復中雖然做了解釋,但投資者依然有所質疑。科創板本就要求創新能力不容馬虎,但長光辰芯的含糊披露
夫妻控股遭遇“一股獨大”質疑
長光辰芯控股股東為王欣洋,實際控制人為王欣洋、張艷霞夫婦。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日,王欣洋直接持有公司27.36%股份,通過珠海云辰、珠海旭辰間接持有公司14.66%股份、間接控制公司20.27%股份,因此,王欣洋直接及間接合計持有公司42.01%股份、直接及間接合計控制公司47.63%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而配偶張艷霞直接持有公司1.91%股份,因此,王欣洋、張艷霞夫婦直接及間接合計控制公司49.54%股份,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一股獨大往往導致公司治理結構不平衡、不徹底、不完善。大股東可能通過絕對或相對控股地位,幾乎完全支配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形成一言堂,導致日常經營中一手遮天,容易產生內部人控制現象。同時,一股獨大也為董事會治理提出挑戰,獨立董事制度的設計初衷是保護中小股東利益,限制大股東權利,但在一股獨大的情況下,獨立董事可能難以擺脫大股東的影響,導致董事會治理失效。
業內人士稱,大股東可能出于自身利益考慮,侵占公司資源、挪用資金,甚至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中小投資者在一股獨大的背景下,由于缺乏話語權,在公司治理中難以發揮有效作用,導致其權益保護不足。
《電鰻財經》注意到,公司控制權、股東出資遭到市場質疑。長光辰芯注冊資本2000萬元,然而股東出資歷史令人疑慮,尤其是對于凌云光的出資置換,僅以40萬元貨幣資金置換估值100億的無形資產,引發了合理性存疑。
申報報表與原始報表差異
根據申報材料,報告期內,公司申報報表與原始報表的收入差額分別為 1,470.63 萬元、-3,030.61 萬元和 0,凈利潤差額分別為 43.09 萬元、-1,202.44 萬元和-55.51 萬元。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原始報表中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8,341.68萬元、44,091.39萬元和60,440.74萬元,凈利潤分別為5,744.86 萬元、-2,401.92 萬元和-8,354.42 萬元,總資產分別為32,801.93萬元、53,958.36 萬元和104,605.29 萬元。 根據公開資料:(1)公司股東奧普光電(持股25.56%)曾因對發行人的投資更正了2021 年財務報表,調減投資收益 660.91 萬元,與按照持股比例計算的發行人申報報表調整額不符;(2)奧普光電及發行人另一股東凌云光(持股10.22%)財務報表中披露的發行人2022年(末)的收入、凈利潤、總資產分別為60,665.22 萬元、-7,900.55 萬元和 103,051.40 萬元,凌云光披露的發行人2021 年的凈利潤和總資產分別為-1,440.18 萬元和 55,053.27 萬元,均與發行人的原始報表不符。
鑒于此,交易所要求公司說明公司原向奧普光電、凌云光等股東報送的主要財務數據情況、報送流程、主要參與人員及相關內部控制,與公司原始報表數據存在差異的具體內容及原因,公司是否存在“多套賬目”的情形;申報報表與原始報表具體差異調節過程,申報報表數據與奧普光電更正后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收益的勾稽情況。
在回復函中,公司稱,凌云光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的財務數據與上述報送數據存在差異,其中凈利潤相差107.45萬元、凈資產相差17.45萬元,相關差異主要系凌云光在其上市過程中,該審計報告簽訂日期較早(2022年3月16日),彼時公司2021 年度的年度審計工作尚未完成,凌云光基于重要性水平復核了公司的未審定財務報表后,在其財務報告中披露了本公司的財務數據。待后續年報審計工作于2022年4月完成后,公司將該經年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報送至凌云光進行審閱,由于與未經審計財務數據差異對凌云光財務報表不重大,因此,凌云光彼時未對其已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相關財務數據進行更正。除上述差異外,報告期內公司原向奧普光電、凌云光等股東報送的財務數據與其各年度公開披露的數據一致。
公司還表示,2023 年 4 月,公司申報會計師在審計申報報表時,對報告期內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財務數據提出了部分調整,公司管理層就相關調整與奧普光電、凌云光進行溝通,奧普光電根據相關調整的性質、規模以及其財務報表重要性水平對其披露的2021年財務報表進行了前期會計差錯更正。
長光辰芯能否順利上市,《電鰻財經》將保持持續關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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