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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對《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關于印發<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宜居建設導則(試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情況。其中對于社會各界關注的共有產權住房是關于能否落戶、入學問題進行了答復。北京市住建委官方明確表示,共有產權住房屬于產權類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落戶、入學等事宜。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向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共有產權住房明確了可以落戶,這也是近期大家對于此類住房改革比較關心的內容,共有產權住房能**也提高了此類住房申請的性價比。
同時,從此次反饋意見稿及答復來看,新政對于單身購房的群體明確了一個導向,即如果不符合相應的年齡,那么這個時候就需要通過先租房后購房的方式進行,這也是引導梯度消費和緩解共有產權住房方面壓力的表現。
此外,嚴躍進說,新政還明確了共有產權住房的房源供應結構,即主要在60平米到120平米的區間,這樣也是為了滿足各類不同的購房需求和層次。
以下是北京市住建委官網原文:
一、關于《辦法》具體意見建議的反饋情況
群眾提出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單身申請家庭年齡、離婚限制年限、住房轉出記錄、東西城房源以及能否**、入學等方面。
一是關于單身申請年齡。有群眾反映30歲年齡限制過高,同時也有群眾贊成,認為共有產權住房應優先保障家庭結構穩定且人口較多的家庭。不滿30周歲單身家庭可“先租后買”,形成梯度消費。據此,下一步,我們將制定支持政策,引導單身青年通過租房方式解決住房困難問題,實現有效銜接。
二是關于離婚、有住房轉出記錄人員限制申請。對于離婚人員申請問題,我委已在《辦法》中明確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后單獨提出申請”的情形,對離婚前家庭成員無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對于要求無住房轉出記錄,目的是聚焦無房剛需家庭首次購房需求,符合回歸自住屬性、杜絕投資投機需求。同時,采納部分群眾提出應將“無住房轉出記錄”明確為“在本市無住房轉出記錄”的意見建議,在《辦法》中予以修改。
三是關于東、西城等區房源。對此,《辦法》第五條規定,市住建委在發展新區統籌部分房源用于彌補中心城區房源供應不足。根據第十一條規定,東、西城區戶籍但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家庭,與項目所在區戶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
四是關于能否**、入學等問題。共有產權住房屬于產權類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辦理**、入學等事宜。
二、關于《導則》具體意見建議的反饋情況
群眾提出的意見多集中在共有產權住房品質、面積套型標準、全裝修成品交房等方面。
針對社區內應實現無障礙出行,出入小區、公共場所應有符合規定的坡道,能滿足乘坐輪椅自行出行,提供更適合殘障人士的戶型和裝修方案;在裝修施工中采用BIM技術,提高施工效率等合理化建議等均采納,并將完善到《導則》中。
針對面積套型標準等問題,有群眾反映應增加小套型的比例,多建一居室,也有群眾反映考慮父母、未成年子女一起居住,應改為套型總建筑面積不低于120平方米?!秾t》已明確提出設計充分考慮兩孩及適老性要求,以多居室為主;同時考慮首都城市功能分布和區域產業布局的要求,結合我市“購租并舉”的住房供應體系,公共租賃住房套型總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共有產權住房嚴格控制套型總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最大不超過120平方米,通過政策設計引導住房梯度消費,滿足不同人群住房需求。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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