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9 07:34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李萬鈞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但經查詢,ST慧球沒有為涉案融資提供擔保的股東大會、董事會記錄及公告記錄,后經司法鑒定,該《保兌函》所蓋本公司公章系偽造。
《電鰻快報》文/李萬鈞
盡管ST慧球(600556)已經“脫體換骨”,但仍然麻煩不斷,該公司前實際控制人顧國平、鮮言控制期間存在的問題仍沒有清理干凈。
3.335億元案件的第四被告人 僥幸脫身
7月27日,ST慧球公告稱,公司收到江西高院下發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8)贛民初145號,該判決為一審判決,ST慧球為第四被告,涉案金額人民幣 333,509,125.33元。
不過該案件對ST慧球并沒有負面影響。在江西高院的一審判決中,原告出具的《保兌函》中上市公司公章與公司在工商、公安部門備案的公章不一致,故《保兌函》對本公司沒有約束力,ST慧球不承擔擔保責任,對該公司損益并無影響。
這個案件是在ST慧球原實際控制人控制公司期間發生的。2016年7月16日,原告中江信托(現名“雪松國際信托”)與第一被告斐訊數據、第二被告萬得凱實業簽訂了編號為“中江國際[2016 信托 210]第(2) 號”的《合作協議書》,約定:斐訊數據向中江信托申請不超過人民幣 3 億元信托融資,并指定中江信托根據約定將融資款項直接支付至萬得凱實業賬戶,萬得凱實業對斐訊數據支付資金占用費及融資本金等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為確保中江信托在《合作協議書》項下債權的實現,斐訊數據還提供了如下擔保措施:第三被告松江國投、第五被告顧國平與中江信托分別簽訂了《保證合同》, 約定松江國投、顧國平自愿對斐訊數據在《合作協議書》項下相應債務承擔連帶 責任保證等事宜。ST慧球原實控人顧國平與中江信托簽訂了編號為“中江國際[2016 信托 210]第(7)號” 的《股票質押合同》,約定顧國平愿意以其合法持有的慧金科技 100 萬股股票及因質押股票送股、公積金轉增、拆分股權、配股等派生的股票,及質押股票及其派生的股票在質押期間所產生的孳息一并為中江信托債權的實現提供質押擔保等事宜。同時,第四被告的ST慧球自愿向中江信托出具了一份《保兌函》,承諾自愿對中江信托在《合作協議書》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但經查詢,ST慧球沒有為涉案融資提供擔保的股東大會、董事會記錄及公告記錄,后經司法鑒定,該《保兌函》所蓋本公司公章系偽造。
79名自然人原告撤訴
6月份以來,ST慧球陸續發布6個關于收到法院撤訴裁定書的公告,共涉及到79名自然人原告的案件,原因均系:因公司在前實際控制人顧國平、鮮言控制期間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事實, 原告方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向南寧中院提起的訴訟。
其中,肖華等 13 名自然人提起的訴訟中,請求判令被告(ST慧球)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合計 296,706.45 元。
結果:原告撤訴,公司無需承擔賠償責任,不會對當期(2019 年)損益產生重大影響
原告施壽泉提起的訴訟中,請求判令被告(ST慧球)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合計 70,948.21元。
結果:原告撤訴,公司無需承擔賠償責任,不會對當期(2019 年)損益產生重大影響。
常公余等 10 名自然人提起的訴訟中,請求判令被告(ST慧球)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合計1,176,187.9元。
結果:原告撤訴,上述十起裁定公司無需承擔賠償責任,不會對當期(2019年)損益產生重大影響。
鄭金鳳提起的訴訟中,請求判令被告(ST慧球)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合計10,110.18元。
結果:本次收到的一起虛假陳述索賠訴訟民事裁定,原告申請撤訴,公司無需對上述訴訟承擔賠償責任,不會對當期 損益產生重大影響。
林娜等 4 名自然人起的訴訟中,請求判令被告(ST慧球)賠償投投資差 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并承擔案件訴訟費,共計 1,010,336元人民幣。
該案件和解情況:公司與 2 名自然人投資者就相關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達成和解,2 名自然人投資者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撤回起訴,公司同意按約定支付相關款項,共計 521,499.8 元人民幣。
姚漢明等 50 名自然人起的訴訟中,請求判令被告(ST慧球)賠償投投資差 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并承擔案件訴訟費,共計8,137,624.28 元人民幣
解決方案及影響:廣西高院綜合考慮,按照部 分投資者的實際情況,酌情扣減公司 5%-30%的賠償責任。公司需向投資者支付相關款項5,981,121.77元人民幣,公司已經對發生于2018 年的17起案件計提了預計負債3,939,010.84元,根據和解約定及二審判決金額將減少2019 年凈利潤 2,042,110.93元。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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