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9 08:19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高偉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除了自身較弱的投研能力外,中力股份的現有產能數據已經被疑存在問題。
《電鰻財經》文/高偉
今年1月12日,浙江中力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力股份)上交所主板IPO提交注冊。《電鰻財經》經調查研究發現,公司此次IPO雖然過關,但其招股書存在很多疑點,尤其是自身研發方面的投入也不夠,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不保等問題,讓投資者產生更多的疑慮。
對于本網的求證函,中力股份至今也未做回應。
研發低且貼牌代工
2020年-2023年上半年,中力股份實現營收分別為24.77億元、42.06億元、50.11億元和28.44億元,其中,公司外銷收入分別為11.43億元、20.66億元、28.81億元和15.72億元,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6.41%、49.62%、58.27%和55.70%,外銷占比相對較高且持續增長。
《電鰻財經》研究發現,林德叉車始終位居中力股份第一大客戶,該公司對中力股份實現銷售收入分別為2.67億元、5.45億元、6.67億元和2.20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0.80%、12.97%、13.31%和7.74%。實際上,林德叉車所屬的母公司KIONGROUPAG即凱傲集團,系全球第二大、歐洲第一大叉車生產商,中力股份在招股書中將其列為國際競爭對手,并表示與國際龍頭企業存在一定差距。
對于兩者合作,中力股份在招股書中這樣解釋道,“公司通過與林德叉車開展OEM/ODM合作,可以充分利用林德叉車的資源優勢和品牌優勢進一步拓展公司銷售渠道,提升公司知名度。因此,林德叉車向公司采購叉車整機及零配件,該等交易具有合理性、必要性。”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出口方面較多采用OEM/ODM模式,自主品牌和自主銷售渠道有待加強。業內人士稱,貼牌代工模式下,公司通常只能獲得較少的利潤,因為大部分利潤被代工廠賺取;貼牌代工模式下,公司缺乏自主品牌,難以形成品牌效應,影響公司的長期發展;貼牌代工受委托商影響較大,對市場變動較為敏感且反應能力弱,可能導致公司面臨較大的經營風險。
此外,公司與林德叉車關系過于緊密,既是競爭對手,又是自家股東,還是穩定的第一大客戶,關聯交易方面需要再三注意。
另外,中力股份自身研發方面的投入也不夠,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2023年上半年,中力股份研發費用率分別為3.07%、3.00%、2.89%和2.70%;行業平均值則分別為4.36%、4.19%、4.12%和4.23%。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不保
報告期內,發行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適用企業所得稅率為15%。報告期各期,母公司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對公司利潤總額的影響額分別為2,380.27萬元、3,898.64萬元、5,011.99萬元和3,180.52萬元,占比分別為8.65%、9.41%、6.65%和6.48%。公司目前的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有效期為2021年至2023年。
對此,中力股份也在招股書坦言,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到期后,公司能否繼續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取決于公司是否可以持續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有關條件。若公司在未來因不能滿足上述規定中的有關條件,導致公司不能繼續享受上述稅收優惠,則公司需承擔更多的稅收壓力,從而對公司稅后凈利潤水平造成不利影響。
據2016年初由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顯示,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必須同時滿足八大基本條件,其中明文規定“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此外還明確規定研發人員需占企業當年員工總數的10%以上。
據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各期,中力股份研發費用分別為7,615.17萬元、12,618.56萬元、14,466.98萬元和7,674.06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07%、3.00%、2.89%和2.70%,可以看出,公司從2022年開始,公司研發費用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便開始低于3%了。另外,招股書還顯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力股份研發人員為309人,占員工總數的比例為9.83%。
從上來看,中力股份無論是研發投入還是研發人員占比上均不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中的認定條件,也就是說,在公司高新技術企業到期后,公司很有可能將不能通過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
產能數據存疑
除了自身較弱的投研能力外,中力股份的現有產能數據已經被疑存在問題。
據招股書披露,2019年-2022年,中力股份的產能分別為123,000臺、137,600臺、257,600臺和263,100臺,其中2021年公司產能較2020年的增量為12萬臺。對于2021年如此大幅的產能增加,中力股份在招股書申報稿中稱,隨著公司生產線的增加、作業流程的優化以及生產設備的改造,產能逐年增加,從2019年的123,000臺增加至2021 年的257,600 臺。
中力股份本次募投項目之一“年產30萬臺倉儲搬運設備及100萬套機械零部件加工、智能機器人制造項目(一期)”擬使用募集資金投資45,997.08萬元,該項目投產后年產13萬臺電動叉車、牽引車、搬運車、堆垛車等倉儲搬運專用車輛。
據安吉縣人民政府網站2022年4月的公開信息顯示,中力股份的上述募投項目已經完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但在2021年11月份一期新廠房才投入使用,實際的竣工驗收是在2022年2月25日。
而上述募投項目自2021年11月份投入使用至2021年年底,短短兩個月的時間,或許很難實現“比2020年新增12萬臺產能”的“壯舉”。
除了上述募投項目,中力股份并未披露2020年-2021年期間新增了哪些生產線、或者對原有生產線進行了哪些技改升級,那么公司當年大幅增加的產能來自哪里?投資者不得而知。
《電鰻財經》將持續關注中力股份能否順利上市?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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