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30 13:49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查證,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連續3年有4期定期報告虛假記載,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處罰,其中,ST恒久(3.230,-0.06,-1.82%)(維權)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余...
12月29日,蘇州恒久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多個公告,公司被立案調查之事有了最新進展。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查證,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連續3年有4期定期報告虛假記載,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處罰,其中,ST恒久(3.230, -0.06, -1.82%)(維權)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余榮清擬被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公司股票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同一天,ST恒久還因未就對外財務資助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和監督管理義務、光導鼓外銷業務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內部交易中存貨相關財務核算不規范、關聯交易未披露的事項,被江蘇監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回溯ST恒久的過往信息可知,在2023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2024年4月17日,余榮清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原因皆是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12月27日,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告知書顯示,2019年11月份,ST恒久完成對福建省閩保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省閩保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閩保信息”)71.26%股權的收購并將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為完成業績承諾,2019年下半年,閩保信息及其全資子公司在簽署合同未實際履行的情況下,通過制作虛假驗收材料和偽造項目回款等方式虛增當年收入和利潤。2022年下半年,閩保信息又在和合作方簽署合同未實際履行的情況下,通過多家供應商配合,制作虛假驗收材料、采購合同和偽造項目回款等,虛增當年的收入和利潤,以及虛增2021年度的成本。2021年上半年,同樣在未開展真實業務的情況下,閩保信息虛增上半年收入和利潤。
這些行為,導致ST恒久2019年年報、2020年年報、2021年半年報、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根據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最終,ST恒久擬被給予警告,并處以800萬元罰款,余榮清被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另有兩名責任人被給予警告并處以不同金額的罰款。同時,余榮清擬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時任閩保信息總經理林章威,擬被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資本市場已經形成了行政、刑事、民事立體追責,以保護投資者。通過提升違法成本,強化對財務造假等行為的查處力度,不僅為后續投資者維權提供了基礎,也可以凈化資本市場生態。”
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盤和林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積極維護自身權益,監管部門也鼓勵投資者通過訴訟實踐,對各類違法責任主體追究民事賠償責任。而上市公司因為實際控制人、高管的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損失的,可以依法向相關責任人追償。”
此外,根據告知書認定的情況,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從資本市場公開披露的案例來看,上市公司在并購過程中,一定要關注后續承諾業績的履行責任,并嚴防為完成業績承諾而造假的行為,從合同、制度等層面保障所有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盤和林如是說。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