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7 09:43 | 來源:證券時報網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近日,上交所發布《關于對證券從業人員畢玉國、鐘建春、張玉林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對畢玉國、鐘建春、張玉林予以公開譴責并1年內不接受其簽字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信息...
2024年底,證監會公布一則罰單曾引起業內廣泛關注,事涉原中泰證券(6.230,0.00,0.00%)總經理畢玉國等人在數年前違規入股擬上市公司。
近日,上交所發布《關于對證券從業人員畢玉國、鐘建春、張玉林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對畢玉國、鐘建春、張玉林予以公開譴責并1年內不接受其簽字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紀律處分。
上交所紀律處分
1月14日,上交所發布的《關于對證券從業人員畢玉國、鐘建春、張玉林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顯示,經查明,畢玉國、鐘建春、張玉林存在以下違規買賣證券行為。
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2018 年7月25日,證券從業人員畢玉國與他人簽訂協議,協議約定向畢玉國轉讓某擬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2018年8月,畢玉國出資金額轉賬至指定銀行賬戶。2023年12月,畢玉國收回上述款項,沒有違法所得。2018年8月14日,證券從業人員鐘建春與他人簽訂協議,協議約定向鐘建春轉讓該公司的部分股份。
2018 年9月16日,證券從業人員張玉林向鐘建春轉賬。2018年9月20日,鐘建春、張玉林出資金額轉賬至指定銀行賬戶。鐘建春與張玉林約定按照轉賬金額入股。2024年3月,鐘建春、張玉林收回上述款項,沒有違法所得。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被處罰的3人均有在中泰證券的任職經歷,其中畢玉國為原中泰證券總經理、副董事長,鐘建春為中泰證券原投資銀行董事總經理;張玉林也與中泰證券一位原保代同名。在2024年11月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畢玉國、鐘建春、張玉林分別被罰250萬元、20萬元、38萬元。
上交所稱,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畢玉國、鐘建春、張玉林3人時為證券從業人員,上述相關行為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所述違法行為。3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條第一款、《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第七條,2019年《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以下簡稱《審核規則》)第九條、第七十七條等有關規定。
張玉林曾提出異議稱,其離職較長時間,已經不是從業人員,本次處分對象為證券從業人員,相關主體身份不適格。畢玉國、鐘建春無異議。
對于張玉林提出的申辯理由,上交所經審核后認為:張玉林在違規事實發生時為證券從業人員,符合《證券法》等相關規定,所提異議理由不能成立,不能作為減免處分的理由。
根據《審核規則》第七十三條、第七十七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規定,上交所決定,對畢玉國、鐘建春、張玉林予以公開譴責并1年內不接受其簽字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紀律處分。
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中國證監會誠信檔案數據庫。上交所要求,當事人應當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業務規則、行業自律標準和道德規范。
投行領域持續嚴監管
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迎來了一系列深刻變革。監管從投融資兩端雙向發力,助力增量資金規模穩步提升,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在“兩強兩嚴”政策導向下,尤其是投行行業迎來嚴監管。
記者注意到,投行行業正經歷著從規模擴張到質量提升、從速度優先到穩健發展的深刻轉型,監管觸角延伸至合規風控的每一道關卡。據東方財富(23.410,0.02,0.09%)Choice數據統計,以券商為罰單主體計,2023年度證監系統及交易所開具的罰單數量在180張左右,2024年度則超過230張。其中投行業務相關的罰單更是占到2024年罰單總數的四成。
從違規事由看,IPO項目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未及時披露發行人重大事件等方面是違規高發地。典型情形如未審慎核查公司大額流水、未發現關聯方資金違規拆借、未發現股東股份代持或被司法凍結,抑或被立案調查。涉及此類違規的券商有東方證券(9.760,-0.03,-0.31%)、海通證券(10.490,-0.05,-0.47%)、中信建投(24.130,0.04,0.17%)、民生證券等。
此外,從業人員違規入股、違規持股更是監管紅線,對這方面的監管也在持續加強。
2024年10月23日,國都證券發布公告,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楊江權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其“涉嫌從業人員違法持有股票”被證監會決定立案。根據相關規定,楊江權已不能履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職務。與此同時,公司董事會于10月22日收到楊江權遞交的辭職報告,自10月22日起辭職生效,楊江權辭職后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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