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2 06:03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互金]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在網貸監管細則借款限額規定下,部分互金平臺開始試圖轉向交易所模式規避監管。記者近日注意到,不管是阿里、陸金所、百度等巨頭,還是小平臺都在積極布局交易所。還有一些網貸平
大小平臺蜂擁而至
交易所“圈地運動”正在進行中。今年7月,由百度發起并設立的西安百金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宣布開業,百度并非第一家布局金融資產類交易所的巨頭。此前,中國平安也多次布局金融資產交易,中國平安控股西雙版納金融資產商品交易所,旗下陸金所也擁有前海金融資產交易所。更早時候,阿里巴巴旗下的螞蟻金服也在浙江發起成立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獲浙江省政府批準。
除了大巨頭外,不少互金平臺也紛紛插足交易所業務。京北集團在8月初宣布成立大連京北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中心(以下簡稱“連交所”)。另外,日前互金平臺金投手與南京金融交易中心正式達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除此之外,理財范創始合伙人兼COO葉映輝表示,未來他們的產業金融業務可能會通過申請交易所牌照來做,也有可能與交易所合作的模式。
部分為躲避大額限制
對于為何布局金融資產交易所,部分平臺表示主要看好這一市場。連交所總裁羅明雄表示,他從2013年開始就看好金融資產交易所的市場,并在2015年11月拿到交易所牌照,但也有一些平臺則是為了規避網貸監管細則。葉映輝直言,現在很多網貸平臺蜂擁而至拿交易所牌照或者與交易所合作,是想通過交易所的通道,規避大額限額的限制。在8月24日銀監會出臺的網貸監管細則中對借款額度提出限制,該規定對于多數從事供應鏈金融或者大標的網貸機構造成較大影響。“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為了規避網貸監管細則規定,這些平臺開始選擇交易所模式。羅明雄表示,通過交易所進行大額單子的規避,存在一定的可行性。但是針對B2B的模式,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政府沒有必要對交易金額進行限制。
在他看來,對于金融資產交易所而言,如何做好機構投資者和機構借款人之間的風險防范和隔離十分重要,交易所應該嚴格做一個信息中介平臺,不為交易標的直接承擔責任。
參與交易所合規性存疑
然而,網貸平臺參與交易所模式的合規性依舊存在疑問。石投金融創始人宋梅表示,網貸平臺和交易所合作模式面臨的最大問題在于它的規范性。據她了解,有關部門也打算下一步加強交易所這塊的規范治理。葉映輝直言,目前金融資產交易所的尺度不太一樣,處于一個灰色地帶,比如很多債權資產不一定合規。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表示,目前金融類資產交易場所的風險主要有兩類:一是法律政策風險,二是業務風險。法律政策方面,由于國家并未出臺全國統一的監管規定,基本上屬于各地方政府各自為政的狀態,因此各地方政府放權和監管的界限并不明確。哪些交易是允許的、哪些是明令禁止的,并不明確。另外,由于各地紛紛上馬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難以避免惡性競爭或者打法律擦邊球進行違規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重慶市政府出臺了《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要素市場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不得開設網絡借貸中介公司(P2P)或開展相關業務;不得高息攬儲、無固定對象亂集資或違規建立資金池。
王德怡表示,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場所的功能遠遠大于網貸平臺,網貸平臺的核心功能為借貸,而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場所可為資產提供交易平臺,資產的范圍包括非標資產和標準化資產,遠遠大于貨幣。重慶金融辦的規定,顯然是想把兩類交易場所的交易功能限制在各自傳統的交易范疇以內,這是一種將風險控制放在前端的監管思維。由于該規定沒有相應的行為后果,在實際執行當中是否會取得實際效果有待觀察。另外,重慶的地方政策只對當地的交易場所有效,其他地方政府未必會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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