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2 05:01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近日,因“1001議案”事件成為“股紅”的ST慧球引起市場關注。網民認為,股票市場不能成為一些“嘩眾取寵者”牟取私利的工
近日,因“1001議案”事件成為“股紅”的ST慧球引起市場關注。網民認為,股票市場不能成為一些“嘩眾取寵者”牟取私利的工具,此案暴露出股市制度建設上的一些短板。
監管層應反思形成這種現象的深層次原因,對于資本市場中公司的出格之舉,制度中要有硬手段。
給股市監管敲響警鐘
不少網民指出,ST慧球劣跡斑斑,種種出格之舉是把藐視送給了規則,把不確定性留給了股民。據報道,繼1月5日因為擬審議1001項股東大會議案而被上交所出具監管函后,1月9日晚間,ST慧球再發布系列公告稱,公司5名董事會成員及2名監事集體提出辭職。事實上,ST慧球現任董監高類似的行徑在這之前也頻繁上演,由此,ST慧球一直成為監管層的重點監管對象。
有網民指出,近年來,在加強上市公司監管方面,監管者一直強調以信息披露為中心。但面對ST慧球這樣的“壞孩子”,強調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無異于將監管的拳頭打在了棉球上,很難起到多大的作用。
網民“熊錦秋”也表示,從ST慧球的系列運作來看,公司一些擦邊球行為,不少是鉆了法律法規的空子,監管層要對其規范或打擊,有時可能無從下手;比如本案,信披違規只是表象、實質是控制權之爭,監管層若只是就事論事揪住信披違規不放,正好著了某些人的“道”。而且,ST慧球還“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來“維權”,比如ST慧球在請求證監會撤銷上交所對其實施的風險警示決定無果之后,以“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之名向法院遞交了《行政起訴書》。
需要更多制度層面改進
網民“皮海洲”認為,ST慧球一再挑戰監管底線暴露出多重股市制度的短板。首先是上市公司違規成本低。對于ST慧球這種違規行為,不論是上交所還是證監會都缺少有效的監管措施。除了約談、限期整改之外,缺少嚴厲的懲處措施。其次是缺少有效的投資者保護措施。雖然ST慧球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但投資者卻很難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外,退市制度對于ST慧球這種挑戰監管底線的行為也無能為力。雖然目前對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退市制度方面作出了強制退市的規定,但ST慧球這種行為顯然還構不成重大違法違規。對于ST慧球這種大法不犯,小錯不斷的“壞孩子”,退市制度也是鞭長莫及。
網民“二黑”表示,根治上市公司治理亂象,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需要有更多制度層面的改進,對于資本市場中公司的出格行為,制度中要設置一些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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