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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委外定制基金正式迎來監管新規。從證監會向公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下發機構監管通報來看,監管思路重點是嚴禁公募基金“通道化”,且要公平對待所有投資者。同時,明確委外定制基金需采取封閉運作(或定期開放運作)、發起式基金形式等模式;若不是委外定制基金,單一持有人占比不可超過50%,并覆蓋到已獲批復但尚未募集成立的基金,對于已經成立的委外定制基金也有一致要求。
數據顯示,目前公募委外定制基金或已經超過萬億大關,未來委外定制業務繼續發展或存在資源限制的“天花板”,中小型基金公司所受影響更大,委外定制業務將在市場需求和新政磨合中進入新時代。
明確委外定制基金規則
新老基金一視同仁
“對于委外定制基金的監管新規其實業內都有預期,目前看這一新規也基本跟征求意見稿精神一致。”據一位基金公司產品人士表示。
監管新規最受市場關注是明確委外定制基金的運作模式。從新規看,新設基金(含已獲批復但尚未募集成立的基金),擬允許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的,應當封閉運作或定期開放運作(定期開放周期不得低于3個月),并采取發起式基金形式,在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充分披露及標識,此類產品不得向個人投資者公開發售。管理人還應在基金注冊申請材料中承諾,其擁有完全、獨立的投資決策權,不受特定投資者的影響。
同時,非委外定制基金的單一投資者持有份額集中度不得達到或超過50%,并在基金注冊申請材料中承諾,后續不存在變相規避50%集中度要求的情形。
尤其重要的是新基金、老基金均一視同仁。按照監管要求,對于發布前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占比已達到或超過50%的存續基金產品,管理人后續不得再接受此單一投資者的申購。對于其他存續基金產品,管理人應保證接受申購后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低于基金總份額的50%,以及確保旗下產品不存在變相規避50%集中度要求的情形。
此外,監管還要求,若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超過20%的基金產品(前述明確允許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比例達到或超過50%的產品等除外),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產品的特有風險。
從監管思路看,去年部分公募基金管理人接受個別機構投資者申購,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比例過于集中,管理人獨立性、 產品流動性風險以及公平對待投資者等問題不容忽視。公募基金要公平對待投資者,嚴禁公募基金“通道化”。
萬億委外基金格局生變
委外定制業務進入新時期
“這一規定要求非常嚴格,確實對委外業務造成非常大的沖擊。”多位基金公司人士直言,尤其是新基金、老基金一視同仁,可以說對目前萬億的委外定制基金都有制約。
委外定制業務是銀行、保險等機構將自營資金或理財資金委托給基金投資(或以投資顧問操作)的一個模式,自2015年委外資金就開始向公募行業滲透,2016年則是委外業務大爆發的一年,2017年仍延續著這一火爆,如去年新基金發行創出歷史新高,其中50%左右都是委外定制基金,一些超百億級的新基金基本都是此類產品。
委外定制基金有以下特征:通常為債券類或靈活配置類基金,成立時持有人戶數低于250戶,管理費偏低。據中國基金報記者統計,這類產品大概有9296.21億元的規模。
統計數據還顯示,2016年共成立1151只基金,其中,機構定制類產品高達587只,合計首募規模為4931億元,但2016年成立的定制類產品的年末規模達到了9038億元。若算上2017年“疑似”委外定制基金大概1550.39億元的規模,委外基金總規模超萬億。
未來繼續涉足委外定制業務或有“天花板”。按照新規,委外定制基金(即單一持有人占比突破50%)需要采取發起式基金模式,使用公司股東資金、公司固有資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基金經理等人員的資金認購的基金金額不少于1000萬元,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這一要求會極大影響這類產品的發行數量。業內人士表示,各家基金公司的資源都是有限的,相當于從事委外定制基金業務有“成本”了,未來如何布局這一業務是一個難題,預計會提高管理費標準等。大中型基金公司或股東實力較強的基金公司相對來說更有優勢。
此外,普通公募基金的單一持有人占比不可以超過50%,也有人士猜測可采取三四家機構“拼單”模式來規避。“目前市場上愿意采取拼單模式的機構并不多,難度非常大,可以成行的概率并不高,不知道未來是否會增加。”據一位人士表示。
濟安金信副總經理王群航表示,這一新政目的在于維護中國公募基金市場的可持續穩健發展,若從長遠角度來看,則是在為未來即將登場的FOF做好鋪墊。
他說:“委外定制基金的過往發展方式無法繼續了,相關要求里最為有效的規定是‘采取發起式基金形式’這條,因為各家公司的資金都是有限的。同時市場還是有那么多資金客觀存在的,并且這些資金還是急需專業機構代為進行管理,未來,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間如何做好權利與義務的平衡,就需要大家來共同探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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