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5 09:10 | 來源:未知 | 作者:閆瑾 劉雙霞 程維妙 | [銀行]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央行對支付行業的整頓不斷趨嚴,對銀行支付業務也不手軟。近日,浦發銀行以及交通銀行因支付業務收到央行罰單。
據央行上海分行處罰信息顯示,浦發銀行上海分行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央行上海分行限期改正,并處以罰款人民幣3萬元,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17年5月15日。此外,交通銀行上海分行也因為相同原因被央行上海分行限期改正,處以罰款人民幣2萬元,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17年5月10日。
事實上,今年有多家銀行都因支付業務收到了央行罰單。從央行處罰信息來看,銀行卡收單業務成為銀行受罰重災區。去年3月,央行曾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銀行卡收單外包業務抽查情況的通報》,該通報顯示,央行抽查了57家銀行和支付機構。《通報》指出,部分收單機構存在未按規定設置刷卡手續費、未按規定設置收單銀行結算賬戶等違規行為。抽查還發現銀行卡收單外包業務方面存在一些嚴重違規問題,突出表現在部分收單機構未落實特約商戶實名制、違規開放交易接口與通道、資金二次清算、由外包商生成管理受理終端主密鑰、收單外包業務層層轉包等問題。
支付行業風險不僅來自于收單業務,第三方支付機構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等風險事件也頻繁發生。自去年以來,監管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處罰頻率和力度也明顯加強。據統計,截至目前,共有近50家支付公司被處罰。僅2017年初到現在,央行已經對超過10家支付機構開出罰單。此外,在查處第三方支付機構方面,央行已由中小機構向巨頭身上轉移。5月10日,支付寶、財付通兩大移動支付巨頭均收到央行罰單。
根據央行開出的處罰信息顯示,第三方支付機構受處罰原因多出現違反反洗錢規定、違反銀行卡收單規定以及違規使用客戶備付金等。
自今年4月17日起,央行要求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左右,最終將實現全部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此外,自去年以來,監管層出臺了多項政策,包括實施非銀行支付機構分類監管制度、建立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機制、確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機制等,此外,監管還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打擊支付市場違規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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