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5 03:07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由“積極籌措資金,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內,履行業績承諾補償事宜”轉變為延遲補償,斯太爾因此于5日收到深交所的問詢函。
公司5月27日披露收到控股股東英達鋼構《關于變更業績補償支付方式暨提請召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的函》 ,英達鋼構對公司2016年度業績補償承諾無法如期(即于6月11日前支付)完成,提出后續業績承諾補償款支付計劃,即2017年6月26日前支付1.2億元,2017年7月28日前支付1.6億元,2017年8月28日前支付剩余2.07億元及按0.3‰/日計算的利息。
對于英達鋼構上述延遲業績補償方案,深交所表示關注。深交所發現,英達鋼構5月12日的通知回執中表示其將嚴格按照《利潤補償協議》相關條款,積極籌措資金,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內,履行業績承諾補償事宜;5月25日其表示因部分客戶回款延遲及日常運營資金需求等因素,導致業績補償承諾無法如期完成。深交所認為英達鋼構對其補償款支付能力的表述前后存在較大反差,故要求英達鋼構說明其在5月12日至5月25日期間現金流狀況發生何種重大變化,詳細說明相關的客戶回款計劃、回款延遲及日常運營資金需求等因素導致無法及時交付業績補償款的具體情況;并要求英達鋼構及馮文杰說明后續的資金籌措計劃,及其與變更后的支付計劃是否相符。
值得一提的是,關于英達鋼構的業績補償能力已成為繞不過去的監管老話題。英達鋼構履行2014、2015年業績補償承諾時,均出現由于資金周轉困難無法如期履行承諾的情況,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質押。而2016年江蘇斯太爾業績缺口進一步擴大,達4.87億元。深交所早在5月22日下發年報問詢函中就要求公司督促英達鋼構嚴格履行承諾,及時支付業績補償款,避免再次發生違反承諾的情況。
對于英達鋼構的業績補償,深交所還要求英達鋼構向其提供最近一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并補充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數據,特別說明貨幣資金情況、主要流動資產情況及其受限情況。同時,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和保薦機構新時代證券對英達鋼構本次變更業績承諾補償款支付計劃是否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發表明確意見;結合上述問題的回復情況,對變更后的支付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具備可實現性發表明確意見,重點說明對于英達鋼構履約能力的分析和結論、是否存在充分的履約保障措施及不能履約時的制約措施、公司可能采取的救濟手段等。
最后,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會結合上述情況,說明公司董事會是否對英達鋼構不能按期支付業績補償款的風險作出及時分析識別和充分揭示,如有,則需提交相關公告予以證明;并要求公司繼續督促英達鋼構及時履行業績補償義務,并于2016年6月9日前做出函復并補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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