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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又被加了一道緊箍咒!上周末,證監會發布IPO新規稱,將對標的資產曾申報IPO被否決的重組項目加強監管,企業在IPO被否決后至少應運行3年才可籌劃重組上市。這意味著,上會企業一旦IPO被否,不僅短時間內無緣直接IPO,就連借殼這類“曲線上市”之路也被堵死了。
IPO新規同時表示,對于不構成重組上市的其他交易,證監會將加強信息披露監管,重點關注IPO被否的具體原因及整改情況、相關財務數據及經營情況與IPO申報時相比是否發生重大變動及原因等情況。證監會將統籌滬深證券交易所、證監局,通過問詢、實地核查等措施,加強監管,切實促進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IPO新規引發券商界廣泛熱議。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擬申報企業、殼公司和3年內被否IPO項目企業都將受到新規的影響。
1、誰受新規影響最大?
能借殼的標的將減少。2017年10月第17屆發審委亮相以來,IPO過會率一直保持低位。與此同時,并購重組的過會率一直保持高位。這種分化格局,導致一些企業左右搖擺,特別是在IPO被否后,面對IPO低過會率短期難改的現狀,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通過重組上市的意愿日益強烈。新規實施后,2015年2月23日以來被否的IPO項目將受影響,這些被否標的資產將不能適用重組上市,“對殼公司而言,可能是利空。”
不過也有券商人士認為,新規主要是心理層面的深度影響。除個別企業外,大多被否的擬IPO企業并不具備借殼上市的條件和體量。借殼的優勢在于時間快,但弊端也很明顯。首當其沖的便是殼費問題,“當前殼公司市值幾個億到幾十個億,上市成本高,按PE換算后對企業凈利潤要求很高。”其他的弊端還包括股權稀釋嚴重,殼公司質量不穩定、優質殼稀缺、整合難度大等。
近年來IPO被否的企業,走重組上市的成功案例并不多。最近3年,共有146家企業IPO被否,排除已再IPO申報和已再次申請IPO的14家企業,其他132家企業目前都將不能適用重組上市。
2、加速化解堰塞湖?
據證監會最新數據,截至2月22日,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438家,其中,未過會411家企業中正常待審企業404家,中止審查企業7家。
截至本周末,今年以來已有22家企業終止IPO排隊,延續了去年四季度以來終止審核企業家數保持高位的常態。2017年全年,終止審查的企業數量為149家,僅12月就有45家終止審查,其中35家終止審查時間發生在后半個月。
終止審查企業數量的大幅增加,與此前的監管層表態不無關系。對于此次新規的影響,一位長期從事企業上市服務業務的律師表示,估計又有一批在會項目將撤材料,擬申報企業對帶病申報也會有所忌憚,或將加速化解堰塞湖。
3、IPO監管初見效?
據介紹,2017年,深交所不斷加強監管力度。深交所召開重組會136次,審核230家次的重組信息披露文件,發出重組問詢函件250余份,就37家次重組方案存在的問題請示證監會,其中有16家次重組方案在“刨根問底”式監管下終止。
對于重組上市類方案,深交所表示,堅決貫徹從嚴審查理念,針對上市公司控制權與主營業務穩定性、交易資金來源等進行刨根問底式問詢,真正把好重組信息披露審查第一關。2017年以來“清殼式”重組問題逐漸突顯,上市公司存在淪為“空殼”的風險,對于此類方案,深交所快速反應、充分問詢,關注方案的合規性。
2017年,上交所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精神和證監會的總體部署,將防控市場風險、服務實體經濟中心任務,牢牢嵌入并購重組方案信息披露問詢中。全年累計審核重大資產重組預案99單,督促公司補充披露各類問題1100余項,要求中介機構發表意見800余次,監管約談財務顧問10余次。經過監管,十余單“類借殼”、標的資產質量疑點明顯和存在利益輸送嫌疑的重組方案主動終止。
此外,A股IPO新的審核動態機制也正在形成,一方面讓符合標準的企業可以IPO盡快上市;另一方面讓質量不足夠優質的企業知難而退,取消排隊或者撤回資料。既解決IPO“堰塞湖”問題,也提升過會企業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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