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民間金融發展迅速,但一些違法違規行為也隨之滋生,非法集資就是其中的一種,引來監管的重拳整頓。北京商報記者2月26日獲悉,2018年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擴大會議)日前在京召開,會議提出,將打擊龐氏騙局、建立健全監測預警體系等繼續作為2018年的重點工作,同時繼續推動《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盡快出臺。
會議指出,近年來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既體現在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研究起草《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建立京津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協調機制等健全完善體制機制和法律制度方面,也體現在“e租寶”等大案要案和陳案的處置上。同時連續五年組織各地開展全國風險排查、專項整治行動,強化了監測預警,也連續五年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等活動,加強了宣傳教育。
雖然當前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有所遏制,2016年新發非法集資案件數和涉案金額已出現雙降,但存量的案件數量仍居高位,東部沿海地區和中西部人口大省等地區案件集中,類金融和互聯網金融、批發零售、房地產、涉農合作組織等重點領域風險突出,非法集資方式、手段不斷翻新,形勢依然嚴峻。
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例如為了規避私募基金必須向合格投資者定向銷售、投資者人數最多不得超過200人等監管規定,有不法機構通過設計嵌套式合伙架構,設立多級合伙企業,以私募基金的名義來掩蓋非法集資目的,以所謂“高端結構化私募基金產品”的營銷策略騙取投資者信任,通過在居民小區和主要街道大肆散發宣傳單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和非合格投資者銷售。
對此,會議強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擺在防控金融風險、整頓金融秩序的重要位置。切實強化責任落實、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推動妥善處置化解風險、加強監測預警以及加大宣傳力度將作為2018年的五項重點工作。
其中,在加強制度建設方面,會議提出要推動《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盡快出臺。事實上,2016年下半年,銀監會相關人士就曾透露,將加快推動出臺《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使非法集資法律界定清晰化、職責分工法定化、查處主體特定化。業內人士分析稱,之所以要出臺這個條例,是因為非法集資除了早期識別存難,一旦騙局被揭開后,處置環節的相關法規也一直不夠完善。
2017年8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發布了征求意見稿,該意見稿中進一步明確了職責分工,同時建立了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社會公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增加非法集資線索的收集途徑,被視為積極發揚“朝陽群眾”力量。
本次聯席會議也再次提出,各地要對一些打著“高大上”旗號、花樣百出、沒有可持續盈利模式的龐氏騙局果斷處置、堅決打擊,并進一步建立健全立體化、社會化、信息化的監測預警體系,加大舉報獎勵制度宣傳和實施力度。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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