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2 12:21 | 來源:未知 | 作者:喬翔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真正導致上峰水泥終止配股的原因,應是此前公司因環保信披問題遭立案調查。
因環保問題而吞苦果的上市公司鏡鑒案例又來了。
近日,上峰水泥突然公告稱終止配股預案。這應該與公司因環保信披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頗有關系。但上峰水泥公告披露的終止原因卻不觸及這個敏感因素。根據公司口徑,終止配股方案系某些客觀因素,從而使得配股募投項目必要性不在。
終止理由流于表面
上峰水泥近日公告稱,公司將終止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申請文件。查閱公司的公告列表,自最早于2017年4月透露配股計劃以來,除了中間階段的例行披露之外,并無相關公告透露出該配股方案潛在的終止可能。
細化來看,此次終止配股公告的前一則有關配股的公告,發布于2017年12月。也就是說,5個多月的空白期后,公司決定終止,而這恰好又與公司因關注度極高的環境信披問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撞期”。
公司公告披露的第一個理由是“截至2018年5月18日,公司配股決議有效期已滿”。但有市場人士表示:“表述沒有事實性問題,但以有效期滿作為理由似乎不具備說服力,公司大可以延長這個有效期。”的確,記者查閱相關延長配股決議有效期的公告,并不在少數。
再看第二個理由,公司的說法是,擬配股募投的部分項目(博樂中博粉磨生產線項目)已實施完畢。言外之意就是,該募投項目已完成,不需要額外資金支持。
但是,記者查閱配股方案發現,3個配股募投項目(除去4億元還貸)中,公司所單列出來的這一項目,資金需求量最低,僅為6000萬元,剩余2個項目合計所需資金達8億元。
公司最后表示,2017年初以來,公司現金流及資產負債結構有較大改善和變化,當前現金流狀況基本可以滿足相關募投項目的階段性資金需求,即“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的必要性和意義已不充分。”
然而,就在第二次反饋意見回復中(2017年12月16日披露),公司在解釋為何要募資還債時還稱,最近一年及一期(2017年三季度末),公司有息負債(剔除上峰房產影響)余額及占總負債的比例均有所上升,且發行人的資產負債率(剔除上峰房產影響)遠高于同行業平均水平,財務風險及財務成本較高。
環保問題導致再融資短期無門
真正導致上峰水泥終止配股的原因,應是此前公司因環保信披問題遭立案調查。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規定,上市公司進行配股,應在最近36個月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且不存在包括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或者受到刑事處罰等情形。
但在此次終止公告中,公司的解釋并沒有涉及這一方面,避重就輕意味較為明顯。
此外,記者發現,在一次反饋意見回復中,公司稱,資金需求最大的募投項目(5.2億元)的實施主體為上峰友誼之橋。據披露,上峰友誼之橋為公司與浙江同力、喬伊丹姆(烏方出資方)共同出資設立,公司的承載主體即下屬的上峰建材,出資額1060萬美元,占比53%。
而監管層當時就問及上峰水泥相關子公司在環保資質上是否存在瑕疵。反饋意見顯示,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等過期未及時續期。以排污許可證為例,公司稱,上峰建材所持相關證件已于2017年5月3日到期,續期后的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但國家規定,所有水泥企業需于2017年12月31日前換發全國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公司也表示,上峰建材等子公司需重新申領。不過,對于這一重要事項的進展,上峰水泥在年報中的表述顯得較為籠統含糊。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