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頻發“租房貸”導致的糾紛。一些租客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租房企業“下套”背上貸款;還有的租房企業破產跑路,將矛盾轉嫁給房東、租客,引致雙方沖突。據悉,目前北京、西安、深圳等地監管部門已對租房企業使用“租房貸”等金融杠桿、危害租客權益的行為進行調查。
所謂的“租房貸”,實際上是租房企業用租客的信用,向貸款平臺貸款。在租客與貸款平臺簽下貸款合同后,租房企業相當于獲得“再融資”,繼而開啟“拿房——出租——融資——再拿房”的循環模式。一旦經營不善,就可能資金鏈斷裂,到頭來勢必直接損害廣大租客利益。
“租房貸”問題的關鍵,在于租房企業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融資資金,形成違規資金占用;再有,部分租客基于種種原因,深陷不被告知、誘導貸款、偷偷辦理等“被貸款”套路。由此,使得問題雪球越滾越大,解決此類問題的急迫性因之愈益凸顯。
對于“租房貸”,相關商業銀行的態度顯然審慎得多。去年年底,部分銀行宣布進軍住房租賃市場后,曾經宣布會推出租房貸產品,但實際上真正申請到此類貸款支付租金的客戶并不多,有的銀行其實一直都沒有實際開展這一業務。尤其隨著個別長租公寓跑路事件曝光,像平安銀行(9.890, 0.01, 0.10%)APP已經下架“租房貸”,建行住房租賃綜合服務平臺建融家園對同類產品“按居貸”的介紹也更加謹慎。
相反,倒是諸多網貸平臺與租房企業一拍即合,泥沙俱下中竭力推進“租房貸”業務開展。不免想及背負污名的“校園貸”“美容貸”“培訓貸”種種信貸模式,亦與相關網貸平臺存在著密切聯系。
不可否認,網貸平臺在業務的創新性、手續的便捷性方面,有其自身優勢,為滿足特定消費者的資金需求,給予了有力支持。然而,近年來,與其盡力搶占市場相伴生的形形色色問題著實不少。其中有些問題及其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不良后果,并不是以一句“創新難免交學費”就能了事,難道不要依照《合同法》及信貸制度要求,監控放貸資金的依約使用?難道不該本著防化風險及對租客利益負責的態度,防止“被貸款”情形的發生,確保信貸交易必須基于租客的真實意愿?既然傳統商業銀行能夠對“租房貸”保持足夠謹慎,何以一些網貸平臺總犯迷糊,為不合理“租房貸”大開綠燈?這些問題,值得追問。
目前條件下,網貸平臺的發展有其積極意義,但對于其中那些調皮搗蛋的“熊孩子”,嚴厲的管教約束還是必須的。既然在嚴監管的態勢下,連平時相對守規矩的傳統商業銀行機構都連吃罰單,屢被金融監管部門約談,那么,面對那些屢屢裝睡、惹出事端的網貸平臺,監管職能部門不妨就從本次爆出的“租房貸”問題著手,進一步祭起嚴監管利劍,讓“熊孩子”長長記性,由此心生敬畏,沒什么不好。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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