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7 09:46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李炳瑤 | [財經]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電鰻快報》注意到,賽特新材曾于2015年5月提交過上市申請文件,希望在創業板上市,但一年后不得不撤回。該公司撤回IPO申請的主要原因是其核心產品涉及專利與松下電器發生糾紛,并被訴訟。
《電鰻財經》文 / 李炳瑤
近日,福建賽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特新材)科創板IPO成功過會。賽特新材主營產品為真空絕熱板,屬于新型高效節能環保絕熱材料,主要應用于冰箱、冷柜、醫用及食品保溫箱、自動販賣機等領域。
《電鰻快報》注意到,賽特新材曾于2015年5月提交過上市申請文件,希望在創業板上市,但一年后不得不撤回。該公司撤回IPO申請的主要原因是其核心產品涉及專利與松下電器發生糾紛,并被訴訟。
2014年1月,松下電器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認為賽特新材侵犯其專利產品,并于同年3月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無效宣告請求》。賽特新材自此開始與松下電器的專利糾紛。直至2018年8月24日,松下電器與賽特新材達成和解,至2018年11月,雙方分別申請撤回起訴及專利無效宣告請求,訴訟和解了結。
盡管此次訴訟以和解收場,但對賽特新材的業績造成了不利影響,甚至導致該公司停止IPO。2012和2013年,賽特新材凈利潤分別為2239.61萬元和3541.56萬元;2014年,其凈利潤下滑至2152.35萬元;2015年進一步降至950萬元。2016年,即賽特新材決定終止上市申請當年,其凈利潤進一步下挫至689.04萬元,2017年更低至524.93萬元。
除了與松下的訴訟外,事實上,賽特新材涉訴超多,裁判文書網顯示,從2013年至2018年賽特新材涉訴文書近50份,平均每年近10份。此外,天眼查顯示,賽特新材歷史上共有24份裁判文書、4份法院公告、6份開庭公告,發生時間主要集中在2014年至今,多為買賣合同糾紛、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
此外,《電鰻快報》注意到,報告期內,賽特新材罰款及滯納金支出分別為9.69萬元、0元、0.37萬元和0.91萬元。但賽特新材在其招股書中僅披露了兩次違法違規行為。
天眼查信息顯示,報告期內,賽特新材三次成為被執行人被立案。2017年10月12日,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案號(2017)閩08執232號),賽特新材為被執行人;2019年9月23日,連城縣人民法院同日內兩次對賽特新材立案,該公司均為被執行人,案號分別為(2019)閩0825執1719號和(2019)閩0825執1720號。
此外,賽特新材還與員工發生一起合同糾紛案。
相關資料顯示,簡某貞先后擔任賽特新材生產部車間主任、復合膜車間副主任、品管部副經理,頻繁接觸和研究VIP板及其他真空隔熱材料等核心技術,掌握了該公司大量的新材料研發成果和客戶市場。
簡某貞在賽特新材任職期間,于2013年5月14日,出資10萬元與其他股東出資共計1000萬元成立由自然人投資控股的賽爾達公司,并于2013年5月21日注冊成立,簡某貞為賽爾達公司的股東。簡某貞在2013年9月1日未與賽特新材辦理辭職及交接手續的情況下自行離職,后就職于賽爾達公司。2014年10月28日,簡某貞作為發明人之一,通過賽爾達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一種整體真空絕熱箱及其制作方法的發明專利和一種整體真空絕熱箱的實用新型專利。此外,賽爾達公司的經營范圍與賽特新材的經營范圍在真空絕熱板等產品部分相同或相類似。
2017年8月23日,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7)閩08終87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簡某貞支付賽特新材違約金15萬元,律師費1.5萬元。
此外,《電鰻快報》注意到,三個直系親屬持有賽特新材股份超過70%。招股書顯示,汪坤明為賽特新材實際控制人,持股數量為3172萬股,持股比例為52.87%。同時,汪坤明之妹妹汪美蘭、汪坤明之子汪洋亦位列該公司前五大股東。
其中,汪美蘭為第二大股東,直接持有賽特新材871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4.52%;汪洋為第四大股東,直接持有該公司260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4.33%。
由此可見,汪坤明、汪美蘭、汪洋三人合計直接持有賽特新材71.72%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賽特新材申報版招股書中,并未提及汪坤明、汪美蘭、汪洋三人是否為一致行動人關系。此后,經監管部門的詢問后,賽特新材在上會稿中承認汪美蘭、汪洋是一致行動人,但未披露三人是否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