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2 09:41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實質上ST星源8名董監高除了故意隱瞞逾7.43億元資產遭查封外,還存在大量關聯擔保未披露,且持續三個會計年度。2017年至2019年期間,ST星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丁芃提供共11筆...
上市近32年的“老股”ST星源,最近因為重大違規操作受到監管部門處罰。11月21日,ST星源發布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收到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及8名董監高被處以警告及3萬元到100萬元不等的罰款。
公開信息顯示,2019年11月7日,因ST星源與深圳前海東方創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前海東方”)相關訴訟案件,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及凍結ST星源賬面價值合計約7.43億元資產。但該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總裁鄭列列在知悉上述重大事件發生后,要求董秘羅曉春暫不披露。
針對上述情況,《證券日報》記者致電ST星源董秘辦,相關人士并不愿意做出更多回應,僅表示:“相關情況請以公告為準,對于公司往后的合規管理也請以公告為準,無法做更多詳細的披露。”
董監高故意隱瞞重大事件
ST星源的違規行為始末要追溯到6年前,2016年12月份,前海東方委托中信銀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創意星源能源基建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創意星源”)發放3.5億元委托貸款,ST星源作為保證人,為創意星源該筆貸款提供了連帶保證擔保。
由于創意星源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2019年9月8日,前海東方向深圳國際仲裁院申請仲裁,請求裁決創意星源償還貸款本金及應付利息等合計3.87億元,并請求保證人ST星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同年11月7日,應前海東方財產保全申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及凍結公司賬面價值合計7.43億元資產。
實質上ST星源8名董監高除了故意隱瞞逾7.43億元資產遭查封外,還存在大量關聯擔保未披露,且持續三個會計年度。2017年至2019年期間,ST星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丁芃提供共11筆擔保,合共金額2.42億元。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應及時披露相關擔保事項,但ST星源仍未及時披露且存在重大遺漏。
更為不可思議的是,ST星源董事局主席丁芃是相關擔保事項的被擔保人,且丁芃本人參與策劃、主導了上述關聯擔保事項;總裁鄭列列,作為共同擔保人在擔保合同上簽字,也參與了上述關聯擔保事項。其余被罰高管均同意為丁芃借款提供擔保,并進行相關文件的簽署。
廣東圣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田勇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ST星源高管未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的規定,應披露而不披露重要信息,是違法乃至犯罪行為。公司主要負責人董事長和總經理等高管人員在知道以后不予制止反而共同協商隱瞞真相,已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同時,該公司的刻意不披露行為已經對期間投資者造成損失,應追究有關方民事責任。”
連續三年被出具保留意見
深圳監管局在對ST星源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表示,上述事實,有仲裁文書、法院裁定文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公司審批單、董事會決議、訴訟材料、情況說明、相關當事人詢問筆錄、公司公告等證據證明。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以及《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擬對ST星源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8名董監高人士處以3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罰款。
ST星源作為深市“老五股”之一,其主營業務為酒店及物業經營、清潔能源、水資源基礎設施經營性項目的開發投資。2022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1.74億元,同比下降40.3%;歸母凈利潤1007萬元,同比下降94.8%。環保業務占營收比例約80%,酒店經營及物業管理收入占比約20%。
值得注意的是,ST星源2019年至2021年連續三年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2020年至2021年連續兩年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內控審計報告,認為公司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ST星源認為,根據此次《告知書》認定的情況,初步判斷,本次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不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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