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7 10:01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庚星股份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業績出現較大虧損,存在對個別少數企業的大額應收賬款,并有逾期情況,面臨巨大財務風險,2022年度及2023年度財務報告均被審計機構出具保留...
庚星股份(5.780, -0.07, -1.20%)(維權)新、舊控股股東之間的矛盾在持續的立案調查風暴中全面升級。
近日,庚星股份新控股股東提出全面改組董事會的要求,被現董事會拒絕。上交所就此下發《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保障相關股東依法合規行使股東權利,確保公司內部治理規范運作;要求新控股股東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維護公司治理規范運作和生產經營穩定。
“新主”提議罷免“舊人”被拒
6月15日,庚星股份公告,股東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浙江海歆”)發函,要求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內容是罷免梁衍鋒、倪建達、湯永廬、徐紅星、杜繼國董事職務,封松林、張立萃、張秀秀獨立董事職務,吳國監事職務,并補選相關董監高人員。
作為回應,庚星股份董事會以1票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的投票結果,決定對這則臨時提案不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而8票的反對正是來自被要求罷免的梁衍鋒、倪建達、湯永廬、徐紅星、杜繼國、封松林、張立萃、張秀秀。
浙江海歆是庚星股份的新任控股股東,今年3月通過司法拍賣方式,獲得公司24.10%股份,其要求罷免的梁衍鋒正是公司原實際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告中,現董事會也并未明確提及浙江海歆“控股股東”身份,僅介紹是“持有24.10%股份的股東”。
在浙江海歆提出改組董事會前一日,庚星股份披露,其原控股股東中庚集團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而庚星股份自身也處于被立案調查的程序中,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于去年12月決定對公司立案,目前調查結果尚未出爐。
事實上,庚星股份“新主”與目前的董監高矛盾早有端倪。
今年3月初,庚星股份公告,其前控股股東中庚集團所持股份被司法拍賣。競買人浙江海歆以每股7.09元、總價約3.9億元,競買成交5550萬股。
5月20日,庚星股份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包括“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等三項議案在股東大會上遭到大比例反對。
互相指責各執一詞
“新主”與“舊人”之間的矛盾焦點何在?
查閱公告,浙江海歆在函件中表示,庚星股份自2022年以來發生或存在多項違規事實。
浙江海歆列舉了庚星股份的違規情況,包括:“原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關聯交易未履行程序未披露、業績預告差錯等,導致被福建證監局出具一次警示函并記入誠信檔案;被上交所通報批評一次、監管警示一次;現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庚星股份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業績出現較大虧損,存在對個別少數企業的大額應收賬款,并有逾期情況,面臨巨大財務風險,2022年度及2023年度財務報告均被審計機構出具保留意見。”浙江海歆方面表示。
浙江海歆還稱:“2023年一季度末,庚星股份已出現未彌補虧損達到實收資本三分之一,但此后一年時間未就此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違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此后12個月期間累計虧損達6400多萬元。”
浙江海歆方面認為,上述情況說明庚星股份本屆董事會相關董事、本屆監事會未能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相關監管規則的要求履行職責,違背勤勉義務和忠實義務。
但另一方面,庚星股份現8名董事會成員,在投出否決票后,對浙江海歆方面的指控一一予以回應,認為其指責缺乏有關證明資料,缺乏事實依據。
在內控方面,8名董事回應:發現原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關聯交易未履行程序未披露、業績預告差錯等違規事項后,均嚴格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處罰出爐后公司也均按照監管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事項尚在調查中,調查結果尚未定論。
在公司業績方面,8名董事回應:業績出現較大虧損,主要系公司推動戰略轉型,戰略性收縮原大宗商品貿易業務規模,且新業務尚處于起步階段,暫未形成較大規模性收入,同時,各項成本、費用大幅上升所導致;公司2022年、2023年與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形成的應收賬款存在大額逾期,公司加強應收賬款管理,有關款項均已收回。
因此,8名董事一致表示,浙江海歆擬無故罷免公司董事、監事,且提名前期均未參與公司生產經營的董事候選人、監事候選人,不利于公司經營管理的穩定性及決策的連續性,不利于公司可持續發展,同時可能損害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浙江海歆所列臨時提案均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均不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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