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2 14:08 | 來源:中國網財經 | 作者:俠名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綜上,中創物流未及時就募投項目延期事項履行審議程序并披露,導致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風險提示不充分,可能影響投資者預期,其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此外,時任董...
中國網財經7月2日訊 日前,因未及時審議及披露募投項目延期,中創物流及董秘楚旭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監管警示決定。
經查明,2019年4月16日,中創物流披露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募集資金凈額9.19億元。根據上市公告書,其中2.53億元用于沿海運輸集散兩用船舶購置項目,5152.54萬元用于物流信息化建設項目,上述項目的計劃使用周期均為3年,公司于2019年4月上市,上述項目應當于2022年4月建設完畢。
不過,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公告稱,擬將前述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日期調整至2026年3月。由此可知,中創物流在募投項目到期后未及時披露上述項目未按期完成建設的情況,也未履行募投項目延期的相應審議程序,直到2024年3月上述項目延期方經相應決策程序審議通過。
綜上,中創物流未及時就募投項目延期事項履行審議程序并披露,導致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風險提示不充分,可能影響投資者預期,其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此外,時任董事會秘書楚旭日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及承諾。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中創物流及時任董事會秘書楚旭日予以監管警示。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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