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15:20 | 來源:證券時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累積投票制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果中小股東通過累積投票制控制董事會乃至上市公司的經營決策與運營,可能導致大小股東的控制權爭奪。長期來看,這可能使得上市公司陷入困境,...
7月29日,新通聯(603022)在位于上海市靜安區永和路的會議室召開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下稱“第二次臨時股東會”)。此次會議審議的唯一一份議案為《關于選舉曹文潔女士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下稱《選舉董事議案》)。
曹文潔系新通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過,此次股東大會,她未能當選公司董事。
這是繼7月初之后,《選舉董事議案》又一次被新通聯股東大會否決。
新通聯相關人士向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表示:“議案被否不是(中小)投資者的主觀意愿。”該人士稱,有一個持股相對較多的股東投出了“廢票”,“投的票數超過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數量”。還有一些投資者投了1票。據其猜測,投票結果或是部分投資者對“累積投票制”的操作方式不熟悉所致。
新通聯7月29日晚間披露,出席公司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股東和代理人為49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為453.05萬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27%。
表決結果顯示,《選舉董事議案》得票數為78.89萬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的比例為17.41%,未獲得半數以上,議案未審議通過。
在7月8日召開的新通聯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選舉董事議案》便未能通過審議。該次會議,5名股東參會,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80.03萬股(曹文潔作為議案關聯股東需回避表決)。《選舉董事議案》的得票數為25.21萬股,占比31.50%。
此后,新通聯于7月中旬宣布再次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選舉董事議案》。
上市公司表示,公司董事會認真研究并重新審議上述議案,認為曹文潔熟悉上市公司經營管理,對公司的運營模式、業務發展及內部管理都有深入的了解和豐富的經驗,其從業經歷、專業素養等有助于公司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作為公司實控人,能更好地為公司引進戰略資源、提高公司競爭力和決策效率。
但遺憾的是,《選舉董事議案》再度被否。
曹文潔是新通聯董事長辭職后的補缺人選。
早前,公司原董事長徐偉于6月份提出書面辭職。上市公司隨即宣布,經公司控股股東推薦,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查,董事會同意提名曹文潔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曹文潔出生于1970年,本科學歷。2000年2月至2011年9月,她歷任新通聯監事、執行董事、總經理等職務。2011年9月至2020年4月,其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長。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首席顧問。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她直接持有新通聯股份8054萬股,持股比例為40.27%。
“曹文潔在上市公司戰略資源引進、未來主營業務拓展、專業知識幫助及上市公司管理經驗方面具有突出優勢。”新通聯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表示。
去年4月,曹文潔因新通聯重組上市相關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等,被上交所公開譴責。同年8月,其被上海證監局警示。
在新通聯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看來,曹文潔已認真學習并恪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深刻吸取了教訓,提高了規范運作意識,提名其為公司董事候選人不會影響公司規范運作。
對于公司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投票結果,新通聯上述人士表示,根據相關方反饋的數據,很多投資者的投票情況“很奇怪”,只投了個“1”,相當于投了1票。
“通常情況下,網絡投票有三個選項(同意、反對、棄權),但累積投票制下只有一個框,投資者如果同意該議案,需要在框內輸入自己的持股數量。”她表示,近年來,在互聯網聊天中,很多人喜歡用1代表“收到”。
她進一步表示,公司實控人經驗比較豐富,對公司經營比較了解,“接下來,公司會對此事進行詳細評估,應該還是會把這個議案再次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時,股東所持的每一股份擁有與待選董事/監事總人數相等的投票權,股東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權集中投票選舉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選舉數人,按得票多少依次決定董事/監事入選的表決權制度。
假設某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采用累積投票制進行董事會改選,應選非獨立董事5名。某投資者持股100股,采用累積投票制,他在選舉公司非獨立董事時就有500票的表決權。該投資者以500票為限,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給某一位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分散投給任意候選人。
市場普遍認為,在上市公司董監事選舉中,累積投票制具有重要意義。
比如,該制度通過投票數的累積計算,擴大了股東表決權的數量,防止大股東利用表決權優勢操縱董事的選舉,矯正“一股一票”表決制度存在的弊端;通過限制表決權的重復使用,限制了大股東對董事、監事選舉過程的絕對控制力。
也有觀點認為,累積投票制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果中小股東通過累積投票制控制董事會乃至上市公司的經營決策與運營,可能導致大小股東的控制權爭奪。長期來看,這可能使得上市公司陷入困境,導致全體股東利益受損。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發布的《中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狀況藍皮書(2021)》總報告顯示,在公司章程中規定采用累積投票制的公司有3322家,占比80.67%,較上年增加2.55個百分點。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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