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9 10:23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俠名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上市公司“內斗”,持股的投資者也是心驚膽戰。因為上市公司一旦生亂,通常會導致其股價劇烈波動,甚至可能長期低迷,而持倉的中小股東無疑將面臨著遭受巨大損失的風險。...
八月熱浪滾滾,不少A股上市公司股東或高管的火氣也有點大。連日來,包括科林精工、基蛋生物和華菱精工等在內的多家公司相繼爆出“內斗”新聞,風波迭起。
上市公司“內斗”,持股的投資者也是心驚膽戰。因為上市公司一旦生亂,通常會導致其股價劇烈波動,甚至可能長期低迷,而持倉的中小股東無疑將面臨著遭受巨大損失的風險。
那么,當持股的上市公司出現“內斗”,投資者該如何應對才能減少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自身權益?
在筆者看來,首先,君子不立危墻之下。一旦發現公司有“內斗”苗頭,投資者要做的就是在風險變大之前盡快離場。因為投資者尤其中小股民天然處于信息不對稱中的弱勢方,無論是上市公司股東“內斗”,還是公司管理層“內斗”,抑或股東與上市公司管理層“內斗”,投資者很難分辨其中孰是孰非。而且長遠支撐上市公司股價的是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成長性,因此投資者也沒必要厘清其中是非。
從過往的案例來看,幾乎少有上市公司能在“內斗”中保持穩定經營,且“內斗”時間越久,對公司經營越不利,對公司股價產生的影響越劇烈。
同時,由于中小股民力量微薄,很難承受上市公司“關鍵少數”間的博弈游戲,就算真的看好“內斗”上市公司的長遠發展,與其寄望于抄底、押注,不如保存實力以待來日。
其次,上市公司發生“內斗”,各方在激烈的交鋒過程中,有時也會引爆暗藏的“地雷”,譬如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等,給公司股價造成巨大打擊。對于投資者來說,當發現上市公司存在違法違規情況時,應收集好證據材料,積極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海倫哲,在2021年的股權爭奪戰中,子公司被舉報涉嫌虛構收入、利潤,以及涉嫌存在套取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等行為,江蘇證監局調查認定后對上市公司及相關高管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隨后股民們也據此向海倫哲發起訴訟索賠案。
最后,筆者認為,當前上市公司“內斗”頻發,投資者在充分發揮能動性維護自身權益的同時,也離不開監管的積極作為。例如,通過下發監管函等手段警示“內斗”各方規范行使自身權利,避免影響公司治理和經營正常運作,并敦促和解爭取盡快平息爭端;堅決落實金融監管“長牙帶刺”,持續推動構建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刑事追責“三位一體”的立體化追責體系;暢通投資者維權救濟渠道,提高維權維權效率,降低維權成本,切實提升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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