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8 11:04 | 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深圳證監局表示,公司董事長程宗玉、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李海榮、會計機構負責人韋曉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
10月17日,記者從深圳證監局獲悉,*ST名家及相關負責人程宗玉、李海榮、韋曉因在信息披露及財務核算方面存在多項違規行為,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具體來看,*ST名家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在編制2023年度業績預告過程中,未充分考慮部分項目進展及資金回收情況,以及部分資產已經存在的減值跡象,導致2023年業績預告披露的財務數據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財務核算方面,*ST名家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不審慎。公司在2022年度未充分考慮行業市場整體情況、公司未來的盈利能力及業務規模,導致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不審慎,違反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的相關規定。
此外,*ST名家貨幣資金權利受限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披露的使用受限貨幣資金未包含募集專戶被凍結情況,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違反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2014年修訂)》的相關規定。
深圳證監局表示,公司董事長程宗玉、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李海榮、會計機構負責人韋曉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深圳證監局由此對*ST名家、程宗玉、李海榮、韋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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