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2 08:25 | 來源:未知 | 作者:號外財經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號外財經訊6月1日,武漢海特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簡稱“海特生物”)獲通過創業板發審委2017年第46次會議審核通過
號外財經訊6月1日,武漢海特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簡稱“海特生物”)獲通過創業板發審委2017年第46次會議審核通過。資料顯示,公司主營業務為生物制品,主要為注射用鼠神經生長因子凍干粉針劑、注射用抗乙肝轉移因子凍干粉針劑、凝血酶和其他化學藥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而《號外財經》發現,海特生物曾陷入四環藥業(000605.SZ)信批違規旋窩中,而公司實控人陳亞的兄長陳軍因為是四環藥業虛假陳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而被證監會處罰。
海特生物《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陳亞、吳洪新、陳宗敏,三人為一致行動人。其中,陳亞現在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號外財經》獲得的一份處罰書顯示,在四環藥業的2002年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中,有如下描述:2002年4月11日,四環藥業為武漢海特生物制藥股份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特生物”)的技術轉讓費提供付款擔保,擔保額度為2,800萬元。上述事項2004年10月20日變更為2,400萬元,2004年11月7日變更為600萬元。
四環藥業對上述擔保事項于2006年8月15日作臨時公告,并在2006年8月16日的2006年中期報告中披露,但四環藥業披露其與海特生物無關聯關系。
證監會經調查認定,因四環藥業時任董事長陳軍、時任董事李三鴻在海特生物任職,以及海特生物時任董事長、董事、總經理陳亞與陳軍的兄弟關系,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和《上市規則》的規定,2000年12月至2006年8月31日證監會調查結束時,四環藥業與海特生物之間構成關聯方關系。
陳軍,男,1969年3月17日出生,時任四環藥業董事長。
對四環藥業2001年至2006年半年度未及時披露信息, 2001年至2005年年度報告虛假陳述,2006年半年度報告虛假陳述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軍,被證監會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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