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同業業務再臨考驗。
近日,據相關媒體報道,有些外地銀行派駐在上海開展同業業務的人員也開始被裁撤,監管機構在對城商行異地經營機構進行摸底。
一位城商行從業人士向記者透露:“銀監會《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一出,要求異地自查,一些城商行的異地辦事處都會陸陸續續地取消。至于人員,愿意回行里的回行里,愿意離職的就離職。”
據該人士稱,自去年334監管文(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出來之后,就有風聲傳出稱要取消異地機構,所以去年有些城商行就把辦公室的銀行標志都摘了。
同業業務的幻化
那么,當初這些銀行的異地辦事機構是出于什么原因設立的呢?
上述人士對記者稱,很多沒有異地分行、異地網點的城商行、農商行,都會在同業發達的城市,比如北上廣深成都,建立辦事處,方便跟同業之間的交流,為同業業務提供便利。
“同業業務其實更像一個大的社交圈,誰的同業資源更廣,誰的同業業務就更好做。”該人士稱,“四大行和股份制銀行沒這個需求,因為都有分行機構,會有獨立的同業部門,主要就是城商行和農商行。”
據了解,“同業”概念起初僅限于銀行之間的拆借,用以解決銀行間短期流動性。但近年來,同業業務逐漸發生了質的變化,從銀行運用同業拆入資金到吸收理財資金,再到擴大到各種表外資產,幻化出各種交易模式下的同業業務。
除去同業拆借、債券投資、票據審核、票據交易等常規同業業務,銀行還會與跟券商、信托等合作投資一些非標資產。“這一部分可做的業務模式非常多,收益很大,但基本算是風險的集中區域。”某銀行同業人士透露。
那么風險一般是怎么產生的呢?“同業投資的實質,相當于購買資管產品。但風險在于,不容易穿透看到投資的底層資產究竟是什么。產品嵌套環節越多,越容易造假。”前述同業人士表示。
此外,在業務發展中,同業業務往往成為部分中小銀行擴張的重要工具。對于城商行、農商行等地方金融機構而言,利用同業業務可以實現其異地業務的快速擴張,進而彌補機構布局與業務覆蓋的劣勢。
瘋狂擴張遭遏制
自2017年9月1日起,央行將同業存單的期限明確為不超過1年,取消2年和3年期同業存單。央行稱,此舉是為了促使同業存單回歸其調劑金融體系內部短期資金余缺的本質屬性。為了更全面反映金融機構對同業融資的依賴程度,促使金融機構做好流動性管理,央行在2018年一季度,正式將同業存單納入MPA同業負債占比指標進行考核。此外,記者還注意到,近期銀監會處罰的幾起違規大案中,均有因提供同業通道而被重罰的機構。
在監管趨嚴和銀行主動調整之下,一路擴張的同業業務終于放慢了步伐。據銀監會披露,2017年商業銀行同業資產負債自2010年以來首次收縮,同業理財比年初凈減少3.4萬億元,表外業務總規模增速逐月回落。
前述城商行人士表示,雖然異地機構和人員可能會被裁撤,但是正規的符合監管要求的同業業務需要維持。“同業業務縮減從去年就開始了,跟異地機構被裁撤關系不大,只能說是部分原因,更多的還是因為那些不合規的業務都被監管堵住了。”該人士表示。
銀監會指出,繼續嚴查違規開展同業業務依然是2018年工作重點之一,包括違規突破監管比例規定或期限控制開展同業業務、違規充當他行資金管理“通道”等。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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