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1 09:23 | 來源:未知 | 作者:胡志挺 | [保險]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5月9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條問詢函。
這條問詢函的緣起是有公眾向銀保監會反映了一個情況,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責任險”)的第一大股東長安保證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擔保”)涉嫌在2012年4月的那次增資擴股中,利用非自有資金增資,并且還與長安責任險的第四大股東泰山金建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山金建”)存在關聯關系。
有意思的是,泰山金建剛剛在今年1月被保監會要求清退其在長安責任險2012年4月增資擴股中所認購的1.05億股股份。如今3個月期限已過,長安責任險尚未公開披露泰山金建這些股權的清退進展。
一道是5月9日的問詢函,另一道是1月11日的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即清退泰山金建違規股權),兩件事情都與長安責任險2012年4月的那次增資擴股有關,同時也都與泰山金建有關。
當時,長安責任險向14家原股東增資,最后卻出現了原股東為其他機構增資代持的行為。而且這些行為后來又演化成了委托人與代持人之間的糾紛,這些糾紛也暴露了此次增資過程中出現的多種違規注資現象。
長安責任險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的前十大股東。
泰山金建的違規代持與1.78億元資金的去向
泰山金建的1.05億股股份被要求清退的原因就在于,認購這些股份的資金并非自有資金同時也是為他人代持。
2012年3月29日,泰山金建與天津中方榮信實業有限公司(原名天津海爾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4月更現名,以下簡稱“天津榮信”)簽訂協議,商定由泰山金建及其指定方認購長安責任險1.5億股股份(作價1.1元/股)并將所得股權的收益權轉讓給天津榮信,同時1.78億元(相當于1.18元/股)股價款天津榮信提供。次日,天津榮信便向泰山金建支付了1.78億元股權轉讓款,泰山金建從中賺取了1200萬元的差價。
實際上,泰山金建在此次增資中認購的股份只有1.05億股,但它同時與長安責任險的另一股東南通化工輕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通化工”)簽訂了代持協議,由南通化工為其代持0.5億股。
此次問詢函之所以又提到了泰山金建,與其收到的天津榮信匯過來的1.78億元款項有關。銀保監會要求長安擔保說明,上述1.78億元資金是否匯入過其公司賬戶。如是,詳細說明該筆資金匯入路徑及最終去向,以及長安擔保是否使用該筆資金認購長安責任險股權。
實際上,在天津榮信與泰山金建因為代持而產生的糾紛案中,天津榮信就曾在庭審中稱,泰山金建在收到1.78億元后并沒有打入長安責任險公司賬戶進行認購,而是進入長安擔保公司賬戶,用于該公司認購長安責任險股份和支付公司貸款。泰山金建在2012年4月6日才將認購款支付至長安責任險,但是僅僅認購了1.05億股份,而不是協議要求的1.5億股。
銀保監會此次問詢函,還要求長安擔保說明其與泰山金建是否有關聯關系。如有,詳細說明關聯關系的具體情況。
長安擔保與泰山金建的交集
長安擔保與泰山金建的名字還同時出現在了另一份判決書中。
5月2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份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4月18日作出的判決書。該判決書顯示,2012年3月9日,北京世紀華隆投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紀華隆”)委托北京百合幸福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合公司”)與長安擔保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協議內容包括長安擔保向百合公司或其指定公司轉讓長安責任險股份0.6億股,其中0.3億股由北京林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氏公司”)持有,0.2億股由大連運達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運達”)持有,剩余0.1億股由泰山金建持有;每股1.15元,合計0.69億元。
之所以不直接將股權過戶到百合公司名下,原因在于當時長安責任險正在籌劃上文提及的增資擴股。長安擔保指定將0.6億股股份暫放于上述三家公司名下。
這表明,泰山金建曾接受長安擔保的指定為其代持了0.1億股長安責任險的股份。
股權關系混亂的長安責任險業績表現一般,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長安責任險業務收入6.88億元,虧損1.31億元,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86%和172.6%。
《電鰻快報》
熱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