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2 10:42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銀行]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記者查詢了五大國有銀行及招行、廣發、浦發、中信、興業、民生、光大、華夏、平安等14家銀行的信用卡章程。除了工行,其他銀行均采用全額罰息。
擬廢除全額罰息霸王條款
記者查詢了五大國有銀行及招行、廣發、浦發、中信、興業、民生、光大、華夏、平安等14家銀行的信用卡章程。除了工行,其他銀行均采用全額罰息。
北京京師(杭州)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及執行主任李慧說,全額罰息本意是防止信用卡惡意拖欠,但也有不少人認為它違反《民法總則》中的公平原則,對消費者不利。雖然不少銀行在全額罰息的同時也提供“容差容時”服務,允許延遲幾天還款,允許一定金額的未還“零頭”計入下一個賬單周期,但質疑此項規定合理性的聲音從未間斷。
對此,最高法在意見稿里提出了兩套方案。方案一已償還最低還款額的,持卡人可按未還部分計息。方案二如發卡行要全額罰息,必須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否則持卡人可按未還部分計息;發卡行雖然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但持卡人已償還全部透支額的90%,也可按照未還部分計息。
可以看出,最高法明確支持余額計息,而非全額計息。李慧表示,方案一完全站在金融消費者角度,推翻了大部分銀行現行的全額罰息條款,加大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方案二則兼顧銀行與消費者的利益,結合《合同法》相關立法精神,對惡意拖欠透支信用卡持卡人進行規制的同時,又保護了因為疏忽大意拖欠但償還額在90%以上的消費者。
發生盜刷誰主張誰舉證
信用卡使用過程中的另一個爭議焦點——盜刷舉證責任,意見稿也給出了明確的判定原則。意見稿將通常所說的盜刷稱為偽卡交易,明確規定:持卡人主張存在偽卡交易事實的,可提供刑事判決、案涉銀行卡交易時其持有的真卡、案涉銀行卡交易時及其前后銀行卡賬戶交易明細、報警記錄、掛失記錄等證據進行證明。也就是說,持卡人聲稱被盜刷,需要提供有效證據。同樣,發卡行主張爭議交易為持卡人本人交易或授權交易的,也要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網絡盜刷也類似。發卡行、非銀行支付機構主張爭議交易為持卡人本人交易或者持卡人授權交易的,應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意見稿還明確規定,如果發卡行沒有即時告知持卡人銀行卡賬戶交易變動情況,導致無法查明盜刷事實的,發卡行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樣的,如果持卡人收到銀行發送的賬戶交易變動通知后,沒有及時告知發卡行存在盜刷情況,也沒有掛失或報警,導致無法查明盜刷事實的,也需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確認發生信用卡盜刷,發卡行請求持卡人根據合同的約定償還透支款及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發卡行對持卡人做了不良征信記錄,持卡人有權請求發卡行撤銷該不良征信記錄。
李慧指出,在大多數發達國家,被盜刷者的損失由服務商、服務關聯銀行、安全認證提供商,甚至信用卡發卡組織根據其相應過錯來承擔。后續追償也由這些機構負責,消費者除了證明自己非惡意,完全不需要參與其中。“前提是建立一套完整的社會信用體系及保險機制”。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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