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行業,對創新改革有一種共識,那就是“一收就死,一放就亂”。車險市場就存在這樣的現象。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之后,引入了更多定價因素,搞活了服務創新,然而也引來了更多銷售返還亂象。為此,監管機構近期正在要求經營車險的公司將已有條款“回爐”再報送審批材料,被市場解讀為統一手續費的前奏。不過,這也引發爭議,有觀點認為,統一的手續費不利于服務創新。
從兩年前的試點到現在全面鋪開,商業車險費改給了險企更大的自主經營權,讓市場更活躍,競爭也更加激烈,在各地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價格戰,高企的手續費讓市場規模較小的險企不堪重負,大險企也不斷通過返現、返券、返積分等變相支付更高的手續費。
銀保監會日前在行業內下發《關于商業車險費率監管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財險公司重新報送商業車險產品審批材料。其中,令市場最為關注的是,各財險公司將重新報送新車業務費率折扣系數的平均使用情況以及手續費的取值范圍和使用規則。
根據《通知》,銀保監會要求財險公司在報送各地區(不含廣西、陜西、青海)商業車險費率方案時,應嚴格遵循合理、公平、充足的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不正當競爭。為了嚴防商車費改不正當競爭,《通知》也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報送新車業務費率折扣系數的平均使用情況以及手續費的取值范圍和使用規則。其中,新車業務手續費的取值范圍和使用規則也應單獨列示。在通知下發之日起,各財險公司應按要求重新報送商業車險產品審批材料,原有商業車險產品最遲可銷售至今年9月30日。”
據了解,手續費是指向保險中介機構和個人代理人支付的費用,包括手續費、服務費、推廣費、薪酬、績效、獎金、傭金等。有業內人士指出:“車險費改后,保險公司擁有了一定程度的自主定價權,但也出現了一些保險公司車險費率擬定不合規的現象。一些險企把賠付率下降帶來的收益直接轉化為定價費用去拼市場,這是有違原保監會改革初衷的,因為‘價格戰’也不是改革想看到的。”
在此背景下,近期市場有消息傳出:“車險市場排名前四的財險公司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保財險以及國壽財險已經達成共識,并擬定方案,建議行業統一車險手續費上限,并實施報行合一。”有人認為車險統一手續費將成定局,這樣才能保護市場,不至于形成惡性競爭,同時也會給中小公司留下生存的空間。
不過,也有專家反對這一觀點,保險公司更應該有自主定價的權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認為:“在費率市場化相對比較有限的情況下,手續費實則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價格競爭。簡單的統一手續費肯定是很難的,因為之前行業也搞了多次行業自律,所謂的行業自律就是大家約定一個手續費,但過一段時間之后就不斷有市場主體為了獲得更多的業務,去突破約定的手續費限額。”
此前,有多地因為經營車險的公司統一車險手續費上限,在行業形成價格聯盟,被指涉嫌價格壟斷,有的地方協會和部分公司還因此吃下罰單。
對于未來改革的方向,朱俊生表示:“首先是定價的自主權以及費率的厘定還是要交給公司;其次監管部門要管的不應該是手續費,要管的是支付手續費的口徑都要真實,不能搞虛假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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