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新三板掛牌企業科捷鋰電(871673)發布關于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2014年9月,科捷鋰電以相關方存在債權債務為由,將應付給關聯方及第三方的貨款、工程款等合計2000萬元直接轉給公司實際控制人,但是賬務處理中使用了偽造的銀行進賬單進行入賬。科捷鋰電高管人員未對上述偽造銀行進賬單行為進行核查及改正,未勤勉盡責,應負主要責任。
據悉,科捷鋰電上述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 96 號)第十二條、第二十條相關規定。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寧夏證監局決定對王永發、姚勇予以警示,并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提醒王永發、姚勇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強化公司內部管理,勤勉盡責,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公開資料顯示,寧夏科捷鋰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成立,是一家主要生產產品為完全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能量密度鋰電池正極材料鈷酸鋰、鎳鈷錳三元氧化物正極材料的高科技企業。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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