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征管體制改革邁入深水區。
8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在北京聯合召開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工作動員部署視頻會議,確定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會保險費和第一批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
距離政策正式施行還有100多天,這一改革引發了一系列變化。
征管力度加大,首先引發企業對自身負擔可能加重的擔憂。8月以來,安徽、河南、江蘇等地稅務部門均有因企業拖欠社保費,向當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事件發生。9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向企業派發“定心丸”,會議強調,要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不增加企業負擔”。
多名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的專家均建議,應增加政策施行過渡期,并進一步降低社保費率,減輕企業負擔。“稅務部門征管能力強于社保部門,沒必要快速提升征管力度,可在過渡期引導企業合規。”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汪德華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說。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則對時代周報記者預測認為,目前要不增加企業負擔,社保費率至少要降低5個百分點,他具體解釋說:“5%是指將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加起來,至少降低工資基數的5-10個點。”
經時代周報記者了解發現,目前廣東暫未展開大規模社保追繳,自愿補繳的企業更多處于觀望中。汪德華強調,征管體制改革在即,企業被大規模追繳社保的說法屬于外界誤讀:“社保補繳不同于虧空,相關征收部門每年都有向企業追補。”他解釋說,像江蘇常州企業被追繳十年社保的事,其實每年都有,與社保征管體制改革關系不大,“有些企業困難,不是一下就能補齊,才會發生這種一下子催繳十年的情況”。
結束“雙主體”征管
每隔數分鐘,李力就要拿出手機,刷一下微信企業財會圈的群聊內容。他是廣東佛山一家中小型制造業企業的財務負責人,自8月起,他所在的財會圈頻頻有消息放出,說是“稅務部門將通知企業繳納社保是否合規”。
按照現行社保法規定,企業繳納社保合規有兩個標準:全員繳納社保、社保基數足額。全員交社保,指企業與員工確立勞動關系后,就要為其繳納社保;繳納社保基數,以基本工資及各種補貼在內的工資總額為參保標準。
多年來,中國社保費用征管方式較為復雜。1999年國務院出臺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明確,社保可由稅務部門征收,也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具體由省級政府確定,由此形成“雙主體”征管局面。2011年7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各項險種的征收管理作出詳細規定,唯獨沒有明確征繳機構。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社保經辦機構征收社保費亦有優勢,“社保部門更了解就業人員信息,有助于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人群參保,解決‘斷保’問題,擴大社保覆蓋面”。
但“雙主體”征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征繳主體混亂、社保收支增速差擴大、養老金缺口壓力上行。國務院公布的數據顯示,預計到2020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增加到2.55億人,占總人口比重提升到17.8%。與此同時,養老金征繳與支出缺口仍在擴大。人社部發布的《2017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7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43310億元,其中征繳收入33403億元,全年基金總支出38052億元,當期征繳收入低于當期支出。
社保征管體制改革箭在弦上。
今年7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下稱《改革方案》)明確了征收主體,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
有學者認為,“雙主體”征管統一為稅務部門征管,或是出于提高征繳率的考慮。“新政在國稅地稅合并后推進,明顯是為了減少地方政府干預或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中承諾減免社保費的現象,執行更嚴格。”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鄭春榮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說,人社部門雖移交了征管權限,但在政策制定上仍是主導部門。
武漢大學公共經濟與社會保障系副教授薛惠元則對時代周報記者解釋說,稅務部門征收社保費,本質還是代征,“社保費還是費,社保部門不如稅務部門的征稅力度強,稅務部門可將個稅數據與社保繳費基數比對,減少社保‘跑冒滴漏’”。
“稅務部門征收,財政部門管理;社保部門支出,審計部門監督—互相形成制約關系。” 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中山大學稅收與理財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楊衛華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社保部門“收支兩條線”,可從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稅務部門掌握企業用工人數、工資等信息,且掌握其所在行業發展水平等數據,征收優勢明顯,利用完備的征收技能、手段可提高征收效率。”
廣東(除深圳)從2000年開始由稅務部門主責征收社保費,2005年征管制度升級,由稅務部門全責征繳。去年全國兩會期間,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局長吳紫驪回顧十七年地稅社保費征繳工作時稱,廣東社保費已由2000年的149億元增至2016年的2783億元,累計組織社保費收入超18722億元,年均增長20%;實際繳交“五險”人數由1999年的500萬人,增至2016年的2263萬人,是全國參保繳費人數最多、社保費征收總額連續多年名列全國前茅的省份。
一升一降,孰先孰后?
社保費改由稅務部門征管,意味著企業既要全員買社保,也要交足社保基數,將對勞動密集型的制造業企業以及員工收入較高的知識密集型企業影響較大。“要做到合規繳納,企業人力成本預計會上漲20%。”李力說。
另外,廣東制造業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近日,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公布8月制造業采購經理指數(PMI)為49.3,自2016年3月以來首次回落至榮枯線(50.0)下,訂單指數連續兩月出現較大幅度回落,生產指數則回落至近30個月以來最低值。
“如果按照實際工資總額來繳納社保,企業和員工都增加了比較大的負擔。” 在廣州開設商貿企業的王曉冬對時代周報記者計算說,以月薪1萬元的員工為例,按繳費基數下限來算,企業只需繳納911元,員工自付380元,如按工資總額繳納社保,“企業需實際繳納2269元,員工自付1020元”。
“目前佛山還沒有追繳的消息,聽說廣州查得比較嚴。”李力說。王曉冬證實了以上說法,“有同行被抽查了,但我們暫時沒有收到通知。”他解釋說,實際上稅局一直都會不定期核查,網傳的稅務質疑書、核查短信,也早就會不定期發送給企業法人或財務負責人,由企業提交自查報告,補繳相應款項。近日,他正在讓財務統計員工的社保欠繳數額,“心里有個數。如果數額太大,要想好對策”。
在廣東稅務部門工作的劉興告訴時代周報記者,目前社保補繳仍以企業自愿為主,已經有部分企業逐步開始補繳社保,但因為涉及金額較大,“多數企業仍在觀望,目前的業務窗口和工作人員足以應對當前企業的補繳需求。”
除了繳費基數,社保費率也在企業成本支出中占據較大比例。
人社部數據顯示,目前“五險”(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總費率為39.25%,企業負擔為28.25%,個人負擔為11%。根據國泰君安(14.280, 0.08, 0.56%)測算,社保費征管體制改革后,按現行社保費率,企業與個人將補繳社保費共計近兩萬億元。若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將影響企業利潤總額13.4%,短期增加企業運營壓力。若完全由個人負擔,將進一步壓低當前居民消費,累計對GDP帶來1.5個百分點的沖擊。
建議進一步降低社保費率的呼聲不斷。施正文向時代周報記者解釋說:“由稅務部門征收,稅收會大幅度增加,所以費率必須大幅度降低,這兩個對沖,社保費才會穩定。”
實際上,中國企業社保繳費比例不算低。另外,轉軌時期的中國普遍存在“寬法窄用”現象,法定的稅率和社保法定費率很高,但實際征繳效果并不佳,全社會平均稅負/社保負擔實際數額低于法定數額。對此,楊衛華坦言這是長期存在的問題。如此,社保征管體制改革面臨兩難:提高征繳效率與降社保費率,孰先孰后?
此次改革給出了答案:先提高征繳效率,再降低社保費率。“改革應該是提高制度的激勵性,”鄭秉文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委婉地指出,制度結構變革應該鼓勵、提高繳費人的積極性、主動性,而非加大外部施壓的征繳力度。汪德華則認為,此次國常會拋出“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原則,已經發出積極信號,“每年支出的社保收入,的確是企業的負擔。這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社保費基、社保費率、征管強度。如果征收能力不行,達不到總的收入要求,那就需要通過提高費率來達到要求,等征管能力上來后,社保費率可以下降。”
楊衛華強調,他并不認同此次社保征管體制改革將增加企業負擔的說法:“在標準沒變的情況下,為什么說征收部門轉換就會對企業增加負擔?歸根到底,是過去沒有合規繳費。”楊衛華說,由稅務部門征管是要完善制度,規范征收,使征收更公平、合理。從廣東多年的征管經驗來看,這一模式是有效的。
降社保費率或經“多次調整”
9月6日,李力用了一整天的時間,將企業員工及其參保信息輸入“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以往只需把員工姓名、身份信息交給社保部門,現在稅務系統需要完善員工的所有信息,確保信息無誤。”按照佛山稅務部門要求,企業財務負責人要在9月15日前完成這項工作,“稅局說不輸入這些信息,以后交不了稅”。
緊鑼密鼓,社保征管體制改革路線圖清晰。
按照部署,8月底稅務系統啟動優化社保費征管系統,搭建信息共享平臺;10月31日前發布社保費征收系統基礎版本,省級稅務部門完成系統本地化改造,人社、醫保等同步完成管理系統升級改造;11月20日前省級以下稅務部門完成社保費的數據交接、清洗,將存量數據投放征收系統;12月10日前完成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交接。
征收體制改革或將成為社保費改稅的前奏,為全國社保統籌做準備。8月20日的視頻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表示,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有利于為研究推進適時完善繳費比例和推進非稅收入法治化進程奠定良好基礎。“抗費只是違規,抗稅就是違法。”薛惠元說。鄭春榮則認為,從征管效果來看,費改稅或是改革方向。他對時代周報記者說,此次征管機構調整,將為全國統籌養老保險打下基礎。“從老齡化程度較高的發達國家經驗看,社保繳費不可能無限提高。”
2017年,中國有十余個省份養老金收不抵支,上海、北京等養老金累計結余較多,嚴重不平衡的問題持續多年。今年7月,中國邁出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實行中央調劑制度,均衡不同地區的養老保險負擔。此次國常會提到,全國養老金累計結余較多,可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不增加企業負擔,以激發市場活力,引導社會預期向好。
“國常會的表態是對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關心。”浙江省民營投資企業聯合會會長周德文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說,目前還難以預計要降多少費率,才能滿足既不增加企業負擔又保證員工社保福利的兩全要求。
楊衛華則認為,社保費率具體下調的空間要看各省市區的結余、超支情況,還要具體看是個人賬戶還是社會保障超支或結余,“是收入不夠還是補原來的缺口或亂花了,要查清楚原因,不能因為有缺口就向企業、個人去要”。
薛惠元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預測得更加具體些,他認為社保中只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還有下降空間,“目前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率分別下調在1%-3%、1%-0.75%和不超過0.5%,三者基本沒有下降空間了。所以要降費率也是在醫療和養老保險上。目前養老保險費率為28%左右,醫療保險費率為8%左右,在保證這兩項基金缺口較小的情況下,社保費率可能會下降,但不會一下子降太多,肯定要經過多次調整才能達到理想結果。”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