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權并不明晰的新潮能源(2.000, -0.21, -9.50%)(600777),今年經歷了一輪管理層“大換血”,如今公司又似與“德隆系”掌門人唐萬新同涉一樁訴訟案,且公司稱現任董事會對此“不知情”。
12月18日晚間,新潮能源公告稱,公司收到北京高院下達的應訴通知書,原告恒天中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就其與北京正和興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唐萬新的合同糾紛一案,申請追加公司為被告;原告請求判令正和興業向恒天中巖支付回購價款及違約金共計6.77億元,并判令新潮能源就該筆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恒天中巖出具的《追加訴訟請求申請書》顯示 ,2017年10月18日,恒天中巖與恒天龍鼎簽訂了私募投資基金份額轉讓協議,受讓了其持有的“珺容戰略資源5號私募基金”5億份優先級份額;同時,在去年10 月,恒天中巖還與正和興業簽訂了回購協議,約定后者到期回購前者持有的前述5億優先級份額。
《申請書》還顯示,恒天中巖2017年與新潮能源簽訂了保證合同,主要內容是新潮能源就正和興業在回購協議項下的回購義務,向恒天中巖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然而,關于上述訴訟提及的擔保,新潮能源表示該事項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公司現任董事會在收到上述應訴通知書之前對該擔保不知情,目前公司董事會正在積極核實該擔保的具體情況。
記者注意到,新潮能源已不是第一次遇上這類“怪事”。今年5月,新潮能源子公司合盛源與其客戶因債務發生糾紛,哈密市伊州區法院執行上述案件時,在未告知新潮能源的情況下凍結了公司賬戶部分資金。
對此,新潮能源稱,公司未與合盛源的相關客戶發生任何資金往來,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未審議過上市公司為合盛源和其客戶之間的任何債務及擔保事項,且未與相關方簽署任何債務及擔保相關的協議或法律文件。
目前,新潮能源股權結構分散,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司前10大股東中有8名是有限合伙企業。今年6月,公司曾出現包括董事長、總經理、董事在內的11名董監高均提出辭呈的一幕。
此前坊間多認為,新潮能源與另外3家上市公司斯太爾(3.790, 0.08, 2.16%)(000760)、中捷資源(3.180, 0.05, 1.60%)(002021)、*ST德奧(3.890, -0.03, -0.77%)(002260),均與“德隆系”有所關聯,而“德隆系”的主心骨正是唐萬新,其與新潮能源此案中的“唐萬新”是否是同一人?
記者查閱到,此番涉案的正和興業是李麗云、蔡紅軍分別持股60%和40%的企業,該公司持有梧桐投資有限公司40%的股權,而梧桐投資又持有梧桐翔宇15.07%的股權,后者為*ST德奧控股股東。此外,*ST德奧實控人宋亮持有北京翰盈70%的股份,后者持有梧桐投資60%的股份,可見正和興業與*ST德奧也關系密切。
對于此次“躺槍”涉訴,新潮能源表示,將立即對公司對外擔保情況進行排查,并聘請專業律師積極應訴, 保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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