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2 11:50 | 來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春節剛過,華塑控股(2720,012,462%)(000509SZ)便涉訴,公司因一樁七年前的合同糾紛導致公司多宗資產被凍結,其中包括北京中關村(7140,013,185%)的近千米的房產。
春節剛過,華塑控股(2.720, 0.12, 4.62%)(000509.SZ)便涉訴,公司因一樁七年前的合同糾紛導致公司多宗資產被凍結,其中包括北京中關村(7.140, 0.13, 1.85%)的近千米的房產。
2月10日華塑控股發布公告稱,在日常風險排查工作中,通過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載的信息,發現了公司有關資產被凍結。
而一月前公司子公司上海友備同樣因為合同糾紛被起訴要求支付9000多萬的貨款,不僅如此,公司大股東因為股權質押產生的債務問題遭遇湖北國資“逼宮”,問題纏身的的華塑控股前景堪憂。
中關村近千米房產遭凍結
公司公告稱,發現相關資產被凍結后,公司委派律師就前述凍結情況向執行法院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具體情況。經與南充中院相關工作人員多次溝通后,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取得南充中院相關工作人員通過網絡方式發送的《民事裁定書》。
《民事裁定書》顯示,南充中院在審理四川宏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宏志實業”)與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中,宏志實業于2019年1月9日向南充中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
南充中院裁定查封同人華塑股份有限公司(華塑控股曾用名)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6號13層1506、1507、1508、1509號面積共計846.35平方米房屋及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6號面積132.49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
此外被凍結的資產還有華塑控股在南充市國土局順慶分局享有的土地補償款500萬元;公司所持有的南充華塑羽絨制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櫻華醫院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權。
財聯社記者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這起官司緣起7年前一筆“生意”糾紛。2012年11月,公司與四川德瑞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瑞公司”)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一案“對簿公堂”,原告德瑞公司訴稱:2009年2月10日,德瑞公司與華塑控股簽訂《房地產委托開發協議》,此后,德瑞公司又與華塑控股簽訂《﹤房地產委托開發協議﹥補充協議》,華塑控股將自己及其子公司所擁有的位于南充市的三宗出讓工業用地,在享受政府“退城入園”政策之后,委托德瑞公司進行房地產開發。
按照約定,華塑控股應在2011年4月30日前取得政府同意上述三宗土地變性及依法轉移,并將相關批文交與德瑞公司,否則,華塑控股必須按照農業銀行(3.720, 0.02, 0.54%)同期貸款利率的三倍賠償資金的占用損失。同時南充羽絨制品廠及南充華塑建材公司于2012年分別向德瑞公司出具了《承諾函》,均承諾“知悉《房地產委托開發協議》和《房地產委托開發協議補充協議》的內容,同意華塑控股對所涉土地所作的處置及約定,并保證無條件配合履行協議”。
德瑞公司積極履行協助華塑控股“退城入園”,依照約定總計支付了11428萬元。2010年12月10日,德瑞公司承諾放棄對其中一地塊的開發權,變更為分取該宗土地拍賣價值的收益。華塑控股一直怠于履行約定的義務,未能取得政府同意約定土地使用權轉移的相關批文,致使德瑞公司在支付過億資金的情況下,依舊不能獲得土地使用及開發權利。
對此華塑控股辯稱,《房地產委托開發協議》無效,而南充羽絨制品廠以及南充華塑建材公司均辯稱: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是適格的被告。
不過南充中院在經過審理之后于2014年1月24日作出判決:雙方當事人給付資金占用利息的約定有效,三被告與原告德瑞公司形成合伙型聯營關系,應連帶向原告承擔責任。
判決結果為:被告華塑控股、四川省南充羽絨制品廠、南充華塑建材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按照已收款11428萬向原告四川德瑞房地產有限公司給付從2011年5月1日起至2012年10月12日止的資金占用利息,利息按同期中國農業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計算給付,三被告對該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大股東質押危機后遺癥爆發
2016年3月,德瑞公司已將其對公司享有的部分債權分別轉讓給宏志實業、楊利軍等自然人,判決至今德瑞公司和宏志實業還曾多次減免華塑控股的利息。
公司公告顯示,截止2017年12月22日,公司尚欠宏志實業本息合計9972.03萬元,其中:本金5990萬元,利息3982.03萬元。宏志實業稱目前經營困難,資金緊張,為了盡快回籠資金,決定華塑控股在2017年12月29日前償付本金3000萬元,且控股股東西藏麥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麥田”)為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則免除對公司應付利息2400萬元。
即便面對如此“溫柔”的催債,華塑控股仍然無法償還,軟的不行,最終宏志實業只能來硬的了,這正是上述資產的凍結的原因所在。
實際上華塑控股并非有意不還,而是近兩年發展狀況每況愈下,禍根早在2017年就已埋下。
2017年9月21日,西藏麥田與湖北資管及其全資子公司湖北新宏武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宏武橋”)簽署了《股票質押合同》,西藏麥田將其持有的華塑控股19820萬股股份,分兩筆質押給湖北資管,融資金額為7億元,融資用途為償還西藏麥田所欠東吳證券(7.310, 0.08, 1.11%)的債務。
與此同時,西藏麥田及其股東浙江浦江域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江域耀”)將其持有的西藏麥田100%股權質押給湖北資管。湖北資管已于2017年9月25日放款,雙方約定還款時間為2018年9月24日。
由于公司股價下跌,西藏麥田未能按時、足額追加質押股票或保證金,已造成實質違約。根據合同約定,湖北資管已宣布債務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7月4日對西藏麥田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9820萬股進行了司法凍結。作為債權債務糾紛解決措施,浦江域耀已于2018年7月24日將其持有的西藏麥田100%股權以讓與擔保的方式過戶至湖北資管全資子公司新宏武橋名下(詳見財聯社報道《新宏武橋“逼宮”西藏麥田 湖北國資“入主”華塑控股》)。
自此開始公司正常發展節奏便被打斷,尤其是公司業績每曠愈下,今年1月31日公司發布2018年業績預告,預計公司2018年全年凈利潤為-2500.00萬元~-2000.00萬元,上年同期為1250.60萬元,同比下降299.9%~259.92%。
與此同時公司還有多宗訴訟糾紛尚未解決,監管部門關注函更是接連不斷,甚至有投資者提議公司應該破產重整,對此2月11日上午記者致電公司董秘辦,相關人士表示,“上述凍結資產一事最終還要等法院的正式裁判結果,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其他的請關注公司公告。”
來源:財聯社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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