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控股股東長城集團3.5億元借款被遷入擔保糾紛的長城影視日前在回復深交所關注函時對外披露了擔保事項發生前后的部分細節。
除透露長城集團近年處于持續擴張發展期,受大環境影響目前階段性負債壓力較大外,公司還在回復公告中首次提及《擔保函》中簽字蓋章問題。
盡管公告中并未透露長城集團及公司董事長趙銳均是否已對《擔保函》涉及的簽字蓋章真實性作出表態,不過在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看來,在擔保一事上,長城影視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未如實披露對外擔保情況,已涉嫌構成虛假陳述。初步判斷,2018年9月25日至2019年1月10日期間買入長城影視且2019年1月10日仍持股的投資者,有權就其損失向長城影視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提起索賠訴訟。
2019年1月10日晚,長城影視發布公告稱,公司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系統,查詢到公司控股股東長城集團持有的公司1.7億股股份,于1月8日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凍結。次日晚間,公司發布的一則《關于重大訴訟事項的公告》,揭開了控股股東股份遭凍結的原委。
公告顯示,2018年9月20日,長城集團與橫琴三元勤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橫琴三元”)簽署《合作框架協議》,并在此基礎上簽訂了《借款協議書》,約定橫琴三元向長城集團提供3.5億元融資貸款,同時,長城集團向橫琴三元提供了長城影視的《擔保函》。后因雙方對核心條款的履行發生爭議,橫琴三元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長城集團歸還實際發生的全部借款本金3.5億元及利息、違約金,同時要求長城影視實際控制人趙銳勇及公司對長城集團所涉及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擔保。
依據最新披露的問詢函回復公告,截至2018年9月30日,長城集團資產負債率達77.71%。
針對現階段資金緊張問題,長城集團已計劃通過股權、債權、股債結合、債務展期、資產管理、市值管理等多種形式,迅速盤活存量資產、優化負債結構,實現良好的資金流,與多家具備實力的合作方洽談戰略投資合作的同時,也在積極與紓困基金及其他機構溝通,以紓困債權、股債結合等模式解決。
記者注意到,在問詢回復公告中,長城影視表示,公司目前生產經營一切正常,未受上述事項的影響,與長城集團發生合同糾紛的橫琴三元并未對公司提出其他直接影響公司生產經營的主張。按此表述,橫琴三元是否已經撤回此前提出的公司對長城集團所涉及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訴訟主張。
記者撥打公司最新披露的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趙銳均的公開電話進行求證,其公開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對于長城影視3.8萬戶股東來說,因控股股東3.5億元借款引發的擔保糾紛上市公司除存在連帶責任擔保風險外,還面臨著風險警示的風險。
依據《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公司向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擔保, 出現上述情形的,交易所有權對其股票實行其他風險警示。2018年10月底,由于未履行內部審批決策程序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資金占用等事項,中南文化被戴上了ST帽子,證券簡稱現已變更為“ST中南(1.700, 0.01, 0.59%)”。
深交所在關注函中對此提出了質疑,要求公司詳細說明形成上述擔保的具體過程及后續擬采取的應對措施,是否構成《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3.3.1條規定的風險警示情形并請律師發表專業意見。在對問詢函的回復中,公司并未明確表態是否構成規則規定的風險警示情形,其表示已啟動公司內部對本次涉訴事項的全面核查,經自查未發現公司存在任何關于上述事項的審核流程及相關文件。目前涉訴事項尚未經法院審理,是否構成《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3.3.1條規定的風險警示情形尚在核查中。
“如果在擔保案件過程中公司遭受了損失,依據公司法第152條的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個人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擔保事件發生后王智斌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曾表示,此案暴露出公司在用章一事上存在著違規行為。
在查閱公司有關擔保事項相關公告后,王智斌告訴記者,長城影視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未如實披露對外擔保情況、已涉嫌構成虛假陳述。初步判斷,2018年9月25日至2019年1月10日期間買入長城影視,且2019年1月10日仍持股的投資者,有權就其損失向長城影視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提起索賠訴訟。
“投資者的索賠訴訟需要以證監會的調查和處罰為前提,我們將密切關注相關進展。”在王智斌看來,2019年1月11日至今,中小板指上漲6.87%,但是長城影視股價下跌了15.97%,可見相關事項對股價的負面影響非常直接,投資者損失與相關責任人違規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非常明確。
對于公司所涉違規擔保一事,本報將持續跟蹤報道。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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