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1 10:02 | 來源:未知 | 作者:石飛月 | [資訊]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據了解,25款不合格手機樣品中,16款對生產單位地址進行標注,12款產自深圳,不過這些品牌多為雜牌,不是市面上流通的主流品牌。
此次抽查共抽取120款手機,經檢驗判定25款手機監督總體不合格,手機涉及不合格項目有為手機標記和說明、電氣絕緣、導體的端接、直插式設備、發熱要求、抗電強度等。
檢驗發現,有25款手機樣品的發熱要求項目,判定均為不合格,該項目不合格主要是發熱要求項目中的二級項目耐異常熱項目不合格,可能導致帶電部件移位造成短路、漏電等從而發生觸電事故。
據了解,25款不合格手機樣品中,16款對生產單位地址進行標注,12款產自深圳,不過這些品牌多為雜牌,不是市面上流通的主流品牌。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已向不合格商品的生產者發出不得提供本次檢驗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標同一規格型號手機及其配件商品)的行政告知書,向相關銷售者發出責令停止銷售本次檢驗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標同一規格型號手機及其配件商品)責令改正通知書,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據《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本次被抽樣的不合格商品銷售者實施行政處罰,同時將采取多項措施督促全省銷售者對相同標稱商標相同型號不合格商品予以退市、依據消費者要求對已銷售的手機及其配件商品予以退貨。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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