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2 11:10 | 來源:未知 | 作者:歐陽劍環 | [銀行]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辦法》為銀保監會做好銀行業反洗錢監管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礎,構建了銀保監會銀行業反洗錢監管工作的整體框架。
銀保監會21日發布《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辦法》從內部控制角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了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按照風險為本的原則,將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立完善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制度;明確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有效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以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等各項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辦法》為銀保監會做好銀行業反洗錢監管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礎,構建了銀保監會銀行業反洗錢監管工作的整體框架。銀保監會將逐步在銀行業監管規則中嵌入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要求,加強日常合規監管,督促和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健全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控合規制度。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辦法》從兩方面設置市場準入的反洗錢規則:一是為了從源頭上防止不法分子通過創設組織機構進行洗錢、恐怖融資活動,要求對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犯罪背景調查以及對入股資金來源合法性進行審查;二是為了保證機構能夠有效執行反洗錢制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反洗錢內控制度要求,以及對擬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反洗錢知識能力的要求。
結合現有市場準入規則,《辦法》系統規定了法人機構設立、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股權、變更注冊資本、調整業務范圍和增加業務品種、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許可情形下的反洗錢審查標準。同時,為實現對股東的穿透管理,銀保監會要求對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也進行審查。
銀保監會稱,下一步將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細則,配套修改行政許可規章、規范性文件等,同時做好宣傳培訓及政策解讀工作,便于各級監管機構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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