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5 09:09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未知 | [基金]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盡管去年中央層面多次提及要加快推進房地產稅的出臺和落實,但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短時間內仍難以落地實施。
房地產稅,可以說是每年全國兩會都繞不開的話題。
盡管去年中央層面多次提及要加快推進房地產稅的出臺和落實,但不少業內人士認為,短時間內仍難以落地實施。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對《證券日報》記者分析稱,房地產稅作為一個新稅種,其開征必須要有很多門檻,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門檻就是立法程序,其次就是作為基礎的不動產信息聯網登記以及房價的動態評估體系。
從立法層面來看,在2018年9月份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立法規劃中,房地產稅法被列入第一類項目,即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和財政部負責;再從不動產信息聯網登記來看,自然資源部已于2018年6月份宣布,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已實現全國聯網,也就是說,不動產登記體系正式進入到全面運行階段。
“首先可以明確的是,房地產稅進程加快在業內已達成普遍共識,但房地產稅做為一個重要稅種,需要有較長時間的準備期。”昨日,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首席分析師張波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19年房地產稅依然處于立法前的準備階段,正式進入立法日程的可能性相對較小。
張波稱,當下,除了對不動產進行統一登記聯網以外,房地產稅的出臺還需要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對房屋性質進行統一界定,以此確定稅基。除了商品房外還有大量房改房、福利房、央產房、軍產房、小產權房、經濟適用房等,未來都需要統一界定;二是對房地產相關稅種進行統一梳理,既包括土地出讓和建設環節,也包括交易和保有環節,尤其是土地環節的稅收和持有環節之間是否存在重復征稅問題,還需要進一步厘清。
緣何房地產稅備受矚目?
張波認為,其作為未來房地產行業的重要稅種,不但有利于推動土地財政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并且還可以保障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總的來說,房地產稅出臺的實質目的在于改變現有稅賦“重流轉、輕保有”的現狀,以此達到優化房地產稅制效果。一方面誰持有誰納稅的方式更合理,有利于對投機行為的控制;另一方面,房地產稅與一次性收入的土地出讓金制度相比,后者更容易造成地方政府的短期行為。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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