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1 08:37 | 來源:證券日報 | 作者:未知 | [產業]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公告稱,3月5日凌晨,有關媒體發表了題為《韓華 Q-CELLS 起訴晶科隆基和 REC,侵犯鈍化技術專利》等文章,報道提及“HANWHA Q-CELLS(韓華)公司向美國ITC提出337調查請求,以及向美國地區法院起訴控告晶科、REC、隆基涉嫌侵犯其美國專利權”,部分媒體進行了轉載。
近日有報道稱,韓華新能源有限公司(Hanwha Q CELLS Co.Ltd., 下稱“韓華公司”)宣布,其美國子公司、德國子公司已分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美國特拉華州地方法院,以及德國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提出訴訟,控告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晶科能源”)、隆基股份(25.310, -0.69, -2.65%)以及歐洲的Rec Group涉嫌侵犯其專利權。
對于這一報道,隆基股份近日發布公告稱,無證據表明公司產品侵犯任何專利權。“目前對公司沒有實質性影響,關于此事件的說法,以公告為準。”隆基股份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公告稱,3月5日凌晨,有關媒體發表了題為《韓華 Q-CELLS 起訴晶科隆基和 REC,侵犯鈍化技術專利》等文章,報道提及“HANWHA Q-CELLS(韓華)公司向美國ITC提出337調查請求,以及向美國地區法院起訴控告晶科、REC、隆基涉嫌侵犯其美國專利權”,部分媒體進行了轉載。
據媒體報道,韓華發表聲明稱,上述三家公司在各自的電池產品中非法使用了其專利鈍化技術,侵犯了其德國專利“EP 2 220 689”及美國專利第9893215號。這項技術對提高太陽能(4.200, 0.05, 1.20%)電池的效率和性能起到重要作用。
隆基股份在澄清公告中表示,長期以來,公司高度重視技術創新,尊重知識產權,目前公司的專利申請數量已超過1000件,包括PERC電池技術在內的許多光伏發電關鍵技術領域已實現全球領先。
針對媒體的報道,隆基股份表示,根據媒體信息初步分析,韓華訴訟使用的專利是從其他研究機構經多次轉移購買所得,其專利權與其他公司共有。同時,該專利權穩定性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從技術上看,目前公司產品與涉案專利采用的技術方法并不一致(專利采用的是ALD技術,公司采用的是PECVD技術)。
隆基股份指出,目前無證據表明公司產品侵犯任何專利權。
“是否構成侵權主要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技術、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證據,取決于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Rec使用的相關專利是否落入了韓華公司專利保護的范圍。”陜西豐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朱長江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Rec使用的相關專利落入了韓華公司專利保護的范圍,那么就構成侵權;如果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Rec使用的相關專利沒有落入了韓華公司專利保護的范圍,那么就不構成侵權。
根據媒體信息初步分析,朱長江表示,韓華公司訴訟使用的專利是通過從其他研究機構經多次轉移購買所得,只擁有部分專利權的、與其他公司共有的專利,同時,該專利至少已經在歐洲被其他人發起專利無效,專利權穩定性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在這種情況下,韓華公司是否能夠勝訴,也就是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Rec是否真的侵犯韓華公司的專利權,還有待雙方證據以及法庭庭審情況確定。”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晶科能源與隆基股份均為全球光伏龍頭企業。晶科能源為紐交所上市公司,已三年蟬聯全球最大光伏組件制造商的頭銜;隆基股份是全球最大單晶硅產品制造商,截至2018年年底,其單晶硅片總產能達到28GW,位居全球第一。
資料顯示,作為韓國十大財團之一韓華集團的子公司,韓華公司曾是全球最大的太陽能電池制造商。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如果韓華公司在訴訟中取得成功,上述三家公司的產品將禁止出口到美國;晶科能源和Rec Group的產品將禁止出口至德國。
隆基股份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官方正式的法律文書,現階段無法評估影響。根據現有媒體信息的分析和核查,目前相關訴訟對公司的生產、經營不會造成實質性影響。公司將積極應對并密切關注上述事態發展,隨時準備采取必要措施,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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