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4 10:04 | 來源:券商中國 | 作者:未知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為保障科創板順利開板,平穩起步,5月1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舉行了科創板證券公司經紀相關業務培訓會,近百家證券公司經紀業務部門負責人、信用交易業務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分管經紀業務或信用業務的副總裁參加培訓。
13日,上交所舉行了科創板證券公司經紀相關業務培訓會,近百家證券公司相關業務負責人參加培訓。
與會人士告訴券商中國記者,培訓會上介紹了相關監管部門近期對8家券商進行科創板客戶適當性管理情況專項現場檢查的情況。檢查中發現存在三個主要問題:
一是,證券公司對投資者墊資情況的主動甄別有待加強;
二是,未能嚴格落實科創板交易權限開通條件,綜合評估的部分環節流于形式;
三是,風險揭示工作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百家券商相關業務負責人參加培訓
為保障科創板順利開板,平穩起步,5月1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舉行了科創板證券公司經紀相關業務培訓會,近百家證券公司經紀業務部門負責人、信用交易業務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分管經紀業務或信用業務的副總裁參加培訓。上交所有關負責人出席培訓。
上交所表示,本次培訓旨在推動證券公司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和投資者教育工作,規范科創板股票交易、轉融通業務,重點講解科創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現場檢查情況、投資者教育工作要求和落實情況、《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科創板轉融通證券出借和轉融券業務實施細則》,突出重點問題,細化工作要求,督促證券公司做好科創板開板前的各項業務準備工作。
培訓強調,證券公司作為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改革的重要參與者,要強化主體責任,“嚴把七道關”。充分發揮“看門人”作用,將優質科創企業和適格投資者引入科創板交易市場。充分發揮“中介人”作用,做好連接交易所、投資者、科創企業的橋梁。充分發揮“守護人”作用,積極做好投資者教育工作,加強風險揭示,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審慎交易,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交所將持續跟蹤評價證券公司科創板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發現落實不到位或發生投資者投訴糾紛的,將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將上報中國證監會。
前期對8家券商進行專項現場檢查
與會人士告訴券商中國記者,培訓會上介紹,相關監管部門于4月底5月初展開了科創板客戶適當性管理情況專項現場檢查,先后檢查了8家券商。
檢查重點包括四方面:一是證券公司科創板客戶適當性管理的制度及流程建設情況;二是證券公司科創板權限開通資產狀況核查情況,檢查組對部分疑似墊資開通權限的賬戶進行檢查、核對;三是證券公司落實科創板客戶綜合評估、風險揭示的情況;四是科創板股票交易權限與融資融券權限開通的關聯情況。
現場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以下八類:
第一,證券公司對投資者墊資情況的主動甄別有待加強。
經檢查發現,①券商對墊資賬戶的篩選標準仍處于探索階段,篩選條件較為簡單,有待完善;②部分券商尚未制定客戶資產異常變動的監控流程和業務制度;③部分券商暫未主動對資產異常變動的投資者的資金來源、資金性質以及在一定時期內賬戶資產分布異常情況等進行核查。
第二,未能嚴格落實科創板交易權限開通條件,綜合評估的部分環節流于形式。
經檢查發現,④某券商由于錯誤計算日均資產數據,導致錯誤開通客戶交易權限;⑤科創板股票交易風險定級偏低,部分券商將科創板股票定位中風險;⑥投資者可以就自身的風險等級評定進行反復測評,從而較容易達到科創板股票的風險定級;⑦知識測評流于形式,內容簡單等。
第三,風險揭示工作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不過,經檢查,券商不存在開通科創板股票交易權限時,同時自動開通兩融權限的情況。
培訓會上舉例,有券商錯誤計算日均資產,導致不符合要求的投資者開通了交易權限,券商應該加強系統建設,避免出現類似情況。還有券商的某賬戶權限開通前后有大額資金流轉,但因家庭資產較高,排除墊資嫌疑。
據介紹,部分券商為加強適當性管理,對開通科創板權限增加了額外條件,如果客戶達不到一定要求,則需到現場來開通。類似的個性化管理是交易所鼓勵和支持的。
推動券商加強科創板投教工作
培訓會上還強調,券商應切實做好科創板投資風險揭示和風險教育。券商應通過適當方式,向投資者充分揭示科創板股票交易風險事項,提醒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引導其理性投資、規范地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要求投資者簽署科創板交易風險揭示書,風險揭示書應當充分揭示科創板的主要風險特征。
投教關注事項就包括虧損上市、超發風險、退市風險、差異化表決機制、交易方式、存托憑證等。
此外,會上還重點講解4月30日發布的《科創板轉融通證券出借和轉融券業務實施細則》。該業務要點包括:
一是,提升效率。實現借入人可實時借入證券,辦理相關業務;
二是,擴大券源。推動落實公募、社保基金等參與出借;
三是戰略投資者配售獲得的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的股票可參與出借;
四是,降低成本。引入市場化的費率、期限確定機制,降低中證金融收取的業務費率及保證金比例;
五是,放款用途。經證監會批準,證券公司可將借入的證券用于做市與風險對沖業務。
值得一提的是,監管要求:
戰略投資者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不得通過與關聯方進行約定申報、與其他主體合謀等方式,鎖定配售股票收益、實施利益輸送或者謀求其他不當利益;
券商在向投資者提供融券服務時,應當要求投資者向券商申報期持有限售股份(含戰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情況等相關信息;
券商不得向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含戰略配售股份)的投資者,提供融券服務。
培訓會上建議,券商提前做好相關業務準備,積極開展券源組織等工作。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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