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4 09:40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李笑笑 | [快評]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河南省豫資保障房管理運營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司中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合計為355,092,783股,約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3.88%,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河南省財政廳成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電鰻快報(原號外財經)》文 / 李笑笑
5月14日,棕櫚生態城鎮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棕櫚股份”或“公司”)發布公告稱,股東吳桂昌、林從孝與河南省豫資保障房管理運營有限公司簽署的《表決權委托協議》已生效,河南省豫資保障房管理運營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司中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合計為355,092,783股,約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3.88%,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河南省財政廳成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表決權委托基本情況顯示,棕櫚股份股東吳桂昌與林從孝于2019年3月27日分別與公司第一大股東河南省豫資保障房管理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豫資保障房”)簽署了《表決權委托協議》,吳桂昌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793,991股(約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8.32%)對應的表決權全部不可撤銷地委托給豫資保障房行使,林從孝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567,374股(約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46%)對應的表決權全部不可撤銷地委托豫資保障房行使。 《表決權委托協議》中約定:協議經雙方簽署后且下述條件滿足后生效。 豫資保障房取得棕櫚股份實際控制權的交易已經: (1)包括河南省財政廳在內的有權國資主管部門的批準; (2)取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或其他有權部門出具的允許實施集中的審查決定書或類似文件。
2019年5月14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東豫資保障房出具的書面《告知函》:豫資保障房于2019年5月13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書》(反壟斷審查決定【2019】173號),決定書顯示:經初步審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豫資保障房通過合同取得棕櫚生態城鎮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權案不實施進一步審查,豫資保障房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 股東吳桂昌、林從孝與豫資保障房簽署的《表決權委托協議》已滿足生效條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豫資保障房持有公司股份194,731,418股,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合計為355,092,783股,約占棕櫚股份總股本的23.88%。
表決權委托協議生效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吳桂昌,豫資保障房為公司第一大股東。表決權委托協議生效后,豫資保障房在上市公司中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合計為355,092,783股,約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3.88%,成為公司單一擁有表決權份額最大的股東,豫資保障房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河南省財政廳成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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