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4 04:40 | 來源:網易 | 作者:韓沖 | [文娛]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決認為被告趙勝男所發表的文章多出失實、歪曲事實,使用大量侮辱性描寫攻擊和貶低原告,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判決趙勝男發布致歉聲明,并賠償楊洋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人民法院報》
5月24日,《人民法院報》發布公告稱楊洋與趙勝男名譽權糾紛一案,因趙勝男拒絕履行法院判決,故將判決書主要內容刊登。判決認為被告趙勝男所發表的文章多出失實、歪曲事實,使用大量侮辱性描寫攻擊和貶低原告,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判決趙勝男發布致歉聲明,并賠償楊洋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據悉,2016年12月11日,微博用戶趙某在其賬號“顧年時”發布題為“楊洋、楊洋團隊及楊洋粉絲做的極品事情”的長篇微博,文章中涉及不少侮辱性言辭。隨后,楊洋及團隊委任律師進行處理,并將該用戶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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