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9 09:43 | 來源:證券日報網 | 作者:周尚伃 | [券商]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根據該行政許可決定書,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公司發行不超過90億元人民幣金融債券,核準額度自該決定書發出之日起1年內有效,有效期內公司可自主選擇金融債券發行時間。
7月8日晚間,兩家券商中信證券、華泰證券均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中國人民銀行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其中,中信證券公告顯示,收到《中國人民銀行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銀市場許準予字[2019]第108號),根據該行政許可決定書,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公司發行不超過90億元人民幣金融債券,核準額度自該決定書發出之日起1年內有效,有效期內公司可自主選擇金融債券發行時間。
華泰證券公告顯示,收到《中國人民銀行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銀市場許準予字〔2019〕第 109號)。根據該行政許可決定書,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公司發行金額不超過60億元人民幣金融債券,核定額度自該決定書發出之日起1年內有效,有效期內公司可自主選擇金融債券發行時間。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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