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7 09:10 | 來源:華夏時報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隨著資本市場改革的深化,券商們各自朝著目標奮力奔跑,而暫停股權質押3個月,無疑是對券商致命的打擊。
原標題:南京證券不足一月遭罰兩次 被暫停股權質押3個月 公司回應:反思并嚴控規模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王兆寰 北京報道
近日,上市僅一年多的南京證券(601990.SH)發布公告稱,分別收到了滬深兩大交易所的紀律處分書,因公司在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存在對融入方準入盡職調查不充分、融出資金管理不完善的問題,兩大交易所擬對公司作出暫停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 3 個月的處分。
隨著資本市場改革的深化,券商們各自朝著目標奮力奔跑,而暫停股權質押3個月,無疑是對券商致命的打擊。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南京證券近幾年的券商分類評級一直是A類,此次處罰是否會對下一年度的證券公司分類評級產生影響?A類評級還能保住么?
對此,南京證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證券公司分類評價是證券監管部門對證券公司作出的評 價,公司無法預知評價結果。監管部門警示函所指出的問題, 表明公司在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需要繼續改進和提升的地方。
公司已經嚴格按照監管要求,深刻剖析原因、認真反思總結,進一步健全完善風險控制體系和措施,及時識別、有效防范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風險,嚴格控制業務規模,確保合規經營、 風險可控。.
“風控和合規出現較大瑕疵”
國慶節剛過,嚴厲的監管風暴如期而至。
南京證券日前公告稱,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分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部下發的《紀律處分意向書》(上證會函〔2019〕179 號) 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部下發的《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會員部處分告知 書〔2019〕第〔5〕號)。
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部下發的《紀律處分意向書》指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關于對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9〕75 號),公司在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存在對融入方準入盡職調查不充分、融出資金管理不完善的問題。
上述相關行為涉嫌違反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第十五條、第七十二條相關規定。 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第十條、《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對公司予以暫停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權限 3 個月的紀律處分。
同時,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部下發的《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會員部處分告知書〔2019〕第〔5〕號)也提出, 公司在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存在對融入方準入盡職調查不充分、融出資金管理不完善的問題。上述行為涉嫌違反本所《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 (2018 年修訂)》第十五條、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暫停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 3 個月的處分。
“交易所此前對券商們的半年報的問詢剛剛結束,集中火力關注股權質押業務,這次又給南京證券開出了暫停股權質押業務的罰單,可見該業務的風險和問題不小,管理層的重視程度格外高。”資深市場人士張先生在接受《華夏時報》采訪時直言。
在業內人士看來,南京證券此次連續收到兩大交易所的紀律處分,在行業內較為罕見,這無疑暴露出了風險控制和合規出現較大瑕疵。暫停3個月業務的紀律處分,對公司的影響著實不小。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9月12日,江蘇監管局對南京證券做出了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原因仍是公司在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存在對融入方準入盡職調查不充分、融出資金管理不完善的問題,證監局要求公司加強合規運作,并于收到該決定書30日內提交書面報告。
南京證券作為上市僅一年多時間的上市券商,此次收到兩個交易所的嚴重的紀律處分且距離上一次相同問題被處罰不足一個月,頻度之高,程度之深,已經充分暴露公司合規與風險出現重大問題,并在行業內已經產生較大影響。
南京證券目前的股權質押業務如何?未來將采取哪些相應的措施,對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進行完善和合規處理,避免再次出現問題?
對此,《華夏時報》記者第一時間電話聯系南京證券并發送電子采訪函。相關負責人回復稱,公司在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過程中,始終將合規風控 擺在首要位置,采取了一單一議的審核措施,并對業務進行有效 的監控和動態管理。公司自開展該項業務以來沒有發生過風險事項,公司合規風控工作是有效的。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余額穩中有降,整體風險可控。公司已經進一步健全完善風險控制體系和措施,及時識別、有效防范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風險,嚴格控制業務規模,確保合規經營、 風險可控。.
股權質押風險不可小視
來自太平洋證券對南京證券半年報的點評報告顯示,在公司半年報中,公司經紀及信用交易業務占營收比例下降,仍貢獻過半主營營收。 經紀業務與信用交易業務營業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 51%,同比下降21%。
其中,股票質押回購業務余額26億元,較報告期初增長5.15%,實現利息收入 0.88 億元,同比增長 36.42%
同時,公司在半年報中特別指出,在信用業務方面,受益于市場行情回暖,兩融規模平穩回升,股票質押規模收縮,風險有所緩釋。報告期內,公司保持合規穩健的發展態勢,做優存量同時拓展增量,積極推動各業務條線發展,同時加強后臺資源整合,努力提升管理效能,在做好風險控制的基礎上努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 2019 年行業分類評級繼續保持 A 類A級。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半年中明確表示,公司面臨的風險因素主要包括:政策性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
對此,公司采取的相應對策是,在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中,加強前期盡職調查,提交全面的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盡職調查報告;制定標準化的業務交易協議,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處理措施;建立對單一客戶、單一證券交易規模的控制,對客戶資信、擔保品等進行審慎評估并動態管理,落實盯市和擔保品追加機制,規避信用風險。
然而,進入三季度,公司的信用業務頻繁受到監管處罰,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又做得如何?
來自華泰證券的報告顯示,券商股票質押先后經歷前期快速粗放拓展、風險暴露規范收縮兩大周期。風險集聚升級后業務漸進壓縮,但當前存量規模仍然較高。
據統計,2019 年 8 月末券商股票質押融出資金 5058 億元,占行業凈資產規模達26%。部分激進的中小券商該比例超過 50%,風險項目占比和集中度顯著高于同業,未來若再次出現股市較大波動,或將面臨凈資本進一步被侵蝕的風險。
編輯:劉春燕 主編:陳鋒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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