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5 04:08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作者:黃蕾 | [保險]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但在監管實踐中,這一管理方式存在標準化產品重復審批、效率不高,以風險確定產品監管重點的導向不突出等問題。
在經歷一系列的改革后,保險業迎來政策紅利持續釋放的好時節。上海證券報記者昨日從相關渠道獨家獲悉,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加強和改進產品監管,突出監管重點,統籌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率,提升財險業產品質量,監管部門正醞釀改革現有財險公司產品監管方式。
本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下發至各財險公司。核心內容有兩點:改進產品管理方式,完善產品監管機制;明確產品備案流程,規范公司產品報備。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車險、1年期以上信用險和保證險產品由審批改為備案”。
車險從審批制改備案制
根據原保監會《關于實施<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車險、1年期以上信用險和保證險產品均需報銀保監會審批。
但在監管實踐中,這一管理方式存在標準化產品重復審批、效率不高,以風險確定產品監管重點的導向不突出等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從進一步提高產品監管效率,強化產品監管有效性角度出發,銀保監會擬對產品審批備案范圍進行調整,將車險、1年期以上信用險和保證險產品由審批改為備案,原屬于備案類的產品仍采用備案管理。
同時,銀保監會將堅持放管結合、并重的原則,對備案產品持續強化監管。
部分險種監管權下放至地方
此次改革的另一大亮點是,實施產品分類監管和屬地監管。征求意見稿提出,充分發揮各銀保監局貼近一線、熟悉市場的優勢,形成上下聯動監管合力,對財險公司產品實施分類監管和屬地監管,并由銀保監會和銀保監局分別負責。
具體來看,車險、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險、融資性信用險和保證險產品(下稱三類產品)由銀保監會負責備案并監管;其他產品均由相關銀保監局負責備案并監管。銀保監會將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和產品監管需要,適時調整由銀保監局負責備案并監管的產品范圍。
與此同時,進一步明確產品監管職責,擬明確將個人類產品和風險較高產品作為重點領域實施重點監管。根據征求意見稿,銀保監會負責研究制訂產品監管政策、制度規則、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國性的產品非現場檢查,以及三類產品的備案和監管等。
銀保監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執行產品監管規定,以及三類產品以外其他產品的備案和監管等,具體包括:落實好產品屬地監管職責,跟蹤監測公司產品情況,對問題產品及時采取措施使其退出市場;將個人類產品和風險較高產品作為重點領域實施重點監管,維護好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防范潛在風險;組織實施好轄內公司產品非現場檢查,配合做好全國性產品非現場檢查;做好與產品相關的信息公開、信訪投訴等工作;銀保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與此同時,還明確了財險產品備案的流程。財險公司總公司為產品備案申報主體,銀保監會和銀保監局不受理分支機構直接申報的產品。除三類產品以外,經營范圍超過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產品,由財險公司總公司向營業場所所在地銀保監局備案;僅在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的產品,由財險公司總公司向產品使用地銀保監局備案。明確了產品報送方式,要求所有產品備案材料均以電子化方式報送。以及明確了產品備案報送材料。
激發活力同時迎風控挑戰
簡政放權,激活市場創新“一池春水”。
業內人士指出,這一文件目前剛開始征求意見,不排除在征求意見過后進行適當修改。如未來該文件能出爐,則意味著財險產品供給端進一步放開,準入門檻進一步降低,市場化進一步提速。
但與此同時,更強調了財險公司產品管理的主體責任,對財險公司的產品管理管控能力和風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另一方面,監管把更多的權限下放至地方監管部門,有利于提高監管效率,有助于提高當地保險業的監管有效性,也折射出監管理念以及監管思路的轉變,有助于實現由事前監管向事中、事后監管的轉變。不過,同時也對地方銀保監局的產品監管能力提出了挑戰,需要不斷提高產品監管專業化能力和水平,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產品生態。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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