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尚無法判斷對后續利潤影響
2019-11-07 10:36 | 來源:電鰻快報 | 作者:張凌云 | [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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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鰻快報》文/張凌云11月7日,浙江聚力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力文化”或“公司”)發布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石家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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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鰻快報》文/張凌云
11月7日,浙江聚力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力文化”或“公司”)發布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石家莊中院”)寄來的(2019) 冀 01 民初 986 號《應訴通知書》、(2019)冀 01 民初 986 號《舉證通知書》和《民 事起訴狀》。渤海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信托”)向石家莊中院起訴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石家莊中院已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立案。
- 案件各方當事人
原告:渤海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浙江聚力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余海峰
- 案件事由
2019 年 3 月 8 日,渤海信托與公司簽訂《信托貸款合同》,公司向渤海信托 借款人民幣 12,000 萬元。同日,渤海信托與余海峰簽訂《保證合同》,余海峰承 諾為公司向渤海信托的 12,000 萬元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2019 年 3 月 13 日,渤海信托向公司發放了貸款。
渤海信托認為公司涉及重大訴訟,銀行賬戶及應收賬款被多家法院查封凍結, 要求公司提前歸還全部貸款的條件成就。
訴訟請求
渤海信托請求石家莊中院判令公司十日內歸還渤海信托借款本金 12,000 萬元,利息按照合同約定另行計算;判令公司承擔渤海信托因主張債權產生的律師代理費 136.6 萬元;判令余海峰對上述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據悉,本次渤海信托起訴公司要求公司提前償還借款,因法院尚未開庭審理,公司 目前尚無法準確判斷本次公告的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的影響。公司目前正在與渤海信托以及其他合作的金額機構進行積極溝通,爭取盡快消除分 歧,妥善處理借款相關事項,消除相關風險。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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