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3 08:33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作者:未知 | [保險]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此前由于缺乏費率調整政策的明確支持,保險公司在設計開發醫療保險時,只能開發一年期或期限非常有限(如6年內)的醫療保險產品,用停售老產品升級新產品的模式應對未來的醫療通脹和醫療技術進步導致的醫療費用高企。”
銀保監會12日發布新修訂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其最大亮點是,可在保險產品中約定對長期健康保險產品進行費率調整。
六方面完善健康險制度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較之前主要做出六方面修改,包括調整對象和主旨、產品規范與監管、銷售與經營監管、擴大適用范圍等。在概念定位方面,將健康保險定位為國家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健康保險的定義和業務分類,將醫療意外保險納入健康保險。在產品規范和經營銷售方面,《辦法》明確經營健康保險應當具備的條件,推進提升經營專業化水平;堅持健康保險保障屬性,明確各類健康保險產品的特點和要求;鼓勵保險公司將信息技術、大數據等應用于健康保險產品開發、風險管理、理賠等方面,提升管理水平。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辦法》對保險公司銷售健康保險產品提出不得強制搭配其他產品銷售、不得誘導重復購買保障功能相同或者類似的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產品等禁止性規定等。
同時,《辦法》首次將健康管理以專章寫入,對健康管理的主要內容、與健康保險的關系定位、費用列支等方面予以明確。
放寬健康管理比例限制
多位險企人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辦法》最大的亮點是,明確可以在保險產品中約定對長期健康保險產品進行費率調整。
“此前由于缺乏費率調整政策的明確支持,保險公司在設計開發醫療保險時,只能開發一年期或期限非常有限(如6年內)的醫療保險產品,用停售老產品升級新產品的模式應對未來的醫療通脹和醫療技術進步導致的醫療費用高企。”平安健康險董事長兼CEO楊錚認為,長期醫療費率的調整,從根本上解決了保險公司先前開發長期產品的顧慮,解決短期險產品扎堆、同質化等問題。
此外,《辦法》新增大量關于健康管理服務和合作的規定,進一步放開健康管理的比例限制,將健康管理費用在定價中的占比由支出類10%和咨詢類2%統一提升至20%。
楊崢認為,這將鼓勵保險公司將健康保險產品與健康管理服務相結合,加重健康保險產品中健康服務的作用,提升管理健康服務能力。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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